中华网财经3月2日讯: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000046.SZ)披露与英大信托、光大银行的诉讼进展称,此前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泛海控股诉至北京金融法院,后北京金融法院根据英大信托申请对本公司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2月28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1)京74民初58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包括:被告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英大信托给付本金88,900万元,利息1394.77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被告武汉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英大信托给付保全保险费49.17万元、律师费40万元;案件受理费495.85万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武汉公司、泛海控股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此外,公告显示,之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合同纠纷为由,将武汉公司、泛海控股诉至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武汉中院调解,武汉公司、泛海控股与光大银行达成调解协议,武汉中院出具了(2021)鄂01民初567号《民事调解书》。
3月1日,泛海控股武汉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406号《执行通知书》,责令武汉公司和泛海控股履行(2021)鄂01民初56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负担本案执行费。
公告中,泛海控股称,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处理方案,将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争取妥善解决相关争议。
此前,中华网财经报道,2月17日,泛海控股公告披露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泛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债务相关情况称,2019年9月23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附属公司中泛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中泛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控股股东及若干成员公司作为担保人与贷款人OCM Harbour Investments Pte. Ltd.签订了融资协议,并以借款人及担保人(中泛控股除外)的已发行股份设立的股份押记作抵押。贷款人此前已向借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并要求其立即偿还该贷款项下所有未偿还欠款,总金额为1.59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