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日电 全年近九成净利拿来分红引发关注。3月2日,深交所向江苏博云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上市后连续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原因和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关注函指出,江苏博云于2021年9月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58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2022年3月1日,披露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58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据此计算,江苏博云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1653亿元。2019年至2021年,江苏博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719万元、11086万元、13497万元,2021年度分红合计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86%。
对此,深交所要求江苏博云说明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上市后连续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原因和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说明公司筹划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过程,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说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一个月内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利润分配预案相关信息的情形。
企业官网显示,江苏博云成立于2006年。公司产品覆盖汽车、电子电器、健康家居、电动工具等应用领域。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2日收盘,江苏博云股价涨2.42%,报收62.55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