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绩变脸,国泰君安、海通、中银六名保代吃罚单
2022-03-29 16:35:37    银柿财经

3月2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公布了三则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海通证券等三家券商的六名保荐代表人。

银柿财经记者了解到,具体来看,涉及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三家券商。具体原因为,6名保代均因保荐的可转债或IPO项目业绩变脸而被追责。

证监会公告称,经查,证监会发现郭威、刘爱亮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航新科技2020年8月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郭威、刘爱亮。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证监会称,经查,证监会发现王行健、张恒保荐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深圳新星2020年9月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行健、张恒。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王行健、张恒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王行健、张恒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另据证监会公告,证监会发现唐满云、陈默保荐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宝明科技2020年7月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保荐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唐满云、陈默。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唐满云、陈默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在此期间,中止审查由唐满云、陈默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证监会对中介机构违规的处罚力度愈发严厉。证监会多次表态,将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

2022年以来,监管层已多次严厉打击券商投行方面的违规行为,年内已有国海证券、中德证券、安信证券等逾10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而收到罚单,而被罚原因大部分集中在保荐时发表意见不真实不准确,存在未勤勉尽责,或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签字主办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等等。

典型的如1月19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的关于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局发现安信证券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7名相关责任人也遭监管警示。

在之前的3月23日,国海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担任胜通债主承销商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对国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9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关键词: 公开发行 勤勉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