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董事长的“不规范行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欣食品,002702.SZ)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关注函提到,“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原董事长滕用雄近年来存在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范围以外的不规范的行为。”
内容显示,滕用雄的“不规范行为”具体包括: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不履行审批程序意图强制使用公司公章,无偿要求公司人员为其提供服务等。
因此,关注函要求海欣食品说明滕用雄是否存在前述情形,并要求公司全体董监高人员对相关报道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对此,海欣食品回复称,经核查,滕用雄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至2017年8月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中2014年3月前一直兼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8月滕用雄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至今滕用雄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同时,该公司对前述情况均表示否认,回复公告称滕用雄不存在干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非正常影响公司人事任免及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任职人员的正常履职的情况,不存在私自使用公章的情形等。
原董事长曾涉证券违法犯罪
海欣食品2012年10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速冻鱼肉制品及肉制品,速冻米面制品,常温休闲食品,速冻菜肴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作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滕用雄是海欣食品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9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7%。在2017年8月前,滕用雄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
2017年8月24日晚间,海欣食品披露公告称,收到董事长滕用雄家属送达的辞职报告,滕用雄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履行职责,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据当时公告显示,滕用雄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滕用雄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作为公司的“掌舵人”,滕用雄突然辞去公司所有职务的举动当时就引起市场的重视。随着更多信息的进一步披露,滕用雄涉及证券违法范围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2018)沪02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5月8日海欣食品时任董事长滕用雄未经过股东大会授权,明知未经股东大会同意无法履行协议条款,仍代表公司签订了以自有资金2.25亿元认购厦门国际银行定增股的认购协议。
同时,滕用雄授意时任董事会秘书林天山发布公告。次日,林天山在明知该协议不可能履行的情况下,仍按照滕用雄的指示发布该虚假消息。滕、林二人的上述行为造成股票海欣食品的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已造成严重后果。
因前述情况,滕用雄2017年8月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至今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此事过后由滕用庄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内部控制存缺陷?
海欣食品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是四兄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1%。
滕用雄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后,其兄弟滕用庄担任公司董事长。此外,四兄弟中的滕用伟担任公司董事,滕用严担任海欣食品总经理。
据深交所在关注函要求,海欣食品需要说明公司公章保管和使用的内部制度,滕用雄是否存在私自使用公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在回复公告中,海欣食品表示,公司不存在公章私用的情况,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能够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同时,表示公司不存在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或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投资时报》研究员查阅公司业绩数据注意到,近年该公司净利润波动较为剧烈。2017年至2020年,海欣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9.68亿元、11.45亿元、13.85亿元和16.0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728.19万元、3489.45万元、683.99万元和7102.05万元。
据日前海欣食品发布2021年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15.5亿元,同比下滑3.45%,净利润-3443.45万元,同比下滑148.49%。
公司表示,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游消费环境变化,现代渠道消费减少,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人工能源等成本上升等因素共同作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未达预期,综合毛利率下降,费用率上升,2021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
海欣食品2017年至2020年净利润情况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