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既“保”又“荐” 莱特光电遭爆炒
2022-06-10 08:03:26    经济参考报

近期遭热炒的科创板公司莱特光电备受市场关注,背后牵涉到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跟投、发布研报唱多的行为随之浮出水面。《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中信证券此类又“保”又“荐”的行为并非首次,部分投资者认为此行为合规性存疑。对于该行为是否涉及公司内控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函中信证券,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资深投行人士也提醒投资者广泛了解市场信息和机构动态,不要迷信研报,谨慎投资。

莱特光电遭爆炒

公开资料显示,莱特光电主营业务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2年3月1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2.05元。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则是中信证券。上市首日,莱特光电即破发,最终收报于19元/股,跌幅为13.83%。此后,该公司股价一路下行,最低在4月27日下探至11.59元/股。自今年5月27日开始则快速上涨,从5月27日-6月7日的7个交易日内,该公司股价上涨了158.79%。

中信证券作为莱特光电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科创板保荐人参与跟投的规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莱特光电181.4万股。5月26日,中信证券发布了名为《莱特光电(688150)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打造OLED有机材料平台 推动国产替代》的研究报告,该报告预计莱特光电2022年-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5亿元、4.06亿元和5.48亿元。报告给予莱特光电未来一年目标市值116亿元,对应目标价28.8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6月7日,莱特光电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2022年5月24日至6月7日)3次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22.05元/股,截至2022年6月7日,股票收盘价为36.36元/股,高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近1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143.21%。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的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上交所于6月7日下发监管工作函。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上交所信息发现,莱特光电频频登上“龙虎榜”,获多路知名游资青睐,其中不乏知名游资,“机构专用”席位也多次现身。莱特光电在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发函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自上市以来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关注到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股价等指标进行了预测。公司表示,上述指标预测为证券公司单方面预测,公司未就上述指标预测进行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投资者不可迷信研报

据了解,中信证券保荐的项目中,类似这种保荐、跟投、包销全程参与,同时研究所发布报告唱多的行为并不新鲜。

此前,中信证券发布了题为《禾迈股份:微逆新星,潜力巨大》的研报。研报表示,预计公司2021年-2023年EPS分别为4.93元/12.47元/22.50元,给予目标价1000元(对应2022年80倍PE),首次覆盖,给予该公司“买入”评级。据悉,中信证券是禾迈股份IPO的主承销商,并以3.63亿元包销禾迈股份65万股弃购股。此外,还通过子公司进行跟投,获配金额为1.12亿元。中信证券在禾迈股份投入4.75亿元。

受访的资深投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确定的40日内,不得发布相关报告,上述情形已超过40日静默期,而且研究报告也不一定要获得上市公司确认。

据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20年6月实施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中,有部分相关的规定。执业规范第二十四条称, 经营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及《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制度,并遵循静默期安排。

担任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与该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中信证券为此设立的静默期也是40日。中信证券设置的是自保荐机构网站或发行人注册地证监局网站对发行人的辅导工作进展进行首次披露之日,至定价后40日内。有投行人士表示,在保荐机构有跟投的情况下,同样适用静默期应当遵守上述40日的规定。

对于既保荐、跟投,还发布唱多研报的行为,部分市场投资者认为合规性存疑,对于是否涉及公司内控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函中信证券,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券商承销的股票过了静默期后,允许研报覆盖,研报有规范性要求,但并不对股票涨跌负责,投资者应更广泛地了解市场信息和机构动向去谨慎投资,更不要迷信研报。

关键词: 中信证券 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