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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讯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荣大科技是一家专注于为经济实体开展证券融资业务的服务提供商,致力于通过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并依靠多年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储备协助各类申请人提高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效率与质量。
荣大科技2021年7月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周正荣。周正荣直接持有公司43.75%的股份,通过谨谦投资和谨信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公司0.48%和2.39%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6.62%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正荣、韩起磊二人。周正荣和韩起磊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76.82%的股份,其中,周正荣直接持有公司43.75%的股份,通过谨谦投资和谨信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48%和2.39%的股份;韩起磊直接持有公司27.02%的股份,通过谨谦投资和谨信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33%和1.85%的股份。
荣大科技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原拟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计划用于咨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软件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数据平台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荣大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于淼、尹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