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今日,力诺特玻(301188.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15.32元,跌幅0.13%,总市值35.61亿元。
昨日晚间,力诺特玻发布了《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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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产业化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力诺特玻于2021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5810.9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发行价格为13.0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启超、杜慧敏。力诺特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5亿元。
力诺特玻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1.46亿元。力诺特玻于2021年11月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39亿元,分别用于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
力诺特玻本次发行费用合计7053.82万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503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