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因未充分披露受限货币资金情况等问题,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迪投资)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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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北京证监局网站
北京证监局网站29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中迪投资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董事会召集程序存在瑕疵。公司在召集董事会会议前,曾有4次未向个别董事发放会议通知,召集程序存在瑕疵。
二是未充分披露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公司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受限冻结货币资金901689.16元,但公司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是销售合同签订瑕疵及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公司部分销售合同条款设定及履行上存在瑕疵,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买受人义务或保存相关通知资料,使得公司2021年确认收入的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3025.36万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中迪投资存在的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中迪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完善内控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中迪投资主营业务为直接投资,包含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两大方向。
中迪投资2022年5月16日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迪”变更为“中迪投资”。此前,中迪投资2021年4月底公告披露,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三季报显示,中迪投资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4.18亿元,同比增长687.56%;净亏损约9685.26万元,亏损同比减少。
二级市场上,中迪投资29日收报6.65元/股,涨幅3.10%。(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