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药物”)披露了公司科创板IPO申请问询函的回复。新通药物拟募资12.79亿元,将分别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创新药物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专学历药剂师22年后闯关科创板,IPO前下调入股价格引发监管问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招股书显示,2000年5月,张登科、李飞荧共同出资52万元成立新通有限,也就是新通药物的前身。其中,张登科、李飞荧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1.54%、38.46%。
需要指出的是,中专学历中药专业毕业的张登科,在太白县医院任药剂师两年后,历任药材公司研究员、植物化工厂任副厂长,又先后辗转两家制药公司。直到2000年,张登科开启其创业之路,在西安创立了新通药物。
2020年12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新通药物的实际控制人张登科直接持有公司50.6%股份,通过西安海金沙间接控制公司8.08%股份,其合计控制公司58.68%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新通药物曾在IPO前夕突击引进新股东。2020年12月,因转让方汉富璟晟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不适合担任公司股东,同时润耀辉华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以51.8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入股新通药物,持有公司1.2%的股份。
然而新通药物上述股权转让却引发了监管注意,原因在于2020年12月的股权转让价格相比同年8月增资入股价格有所下降,上交所要求新通药物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8月,新通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北京阜瑞、高明、山东科创等5名投资者对新通有限进行增资。5名投资者按照64.7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认缴新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不难看出,仅仅相隔4个月,公司的入股价格就由64.76元下滑到了51.8元,下降了20%。
对此,新通药物解释称,转让价格较前次增资的价格有所下降,主要系考虑时间紧迫性、突击入股的锁定期要求以及老股转让给予一定折扣等因素后经双方协商后的结果,具有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收入2085.52元,尚未盈利仅一药品进入临床三期
资料显示,新通药物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慢性乙肝、 肝癌、癫痫等重大疾病领域。虽然新通药物成立已有二十多年,但是与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相比,其研发成果似乎并不成正比。
从公司成立到2010年期间,新通药物的研发能力尚处于打磨阶段,其向数十家医药企业转让公司所研发产品的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金额累计超过7.6 亿元。直到2011年,公司开始转型创新药研究,先后与凯华公司合作开展治疗慢性乙肝的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和治疗晚期原发性肝癌的注射用MB07133的研究,引进HepDirect技术。2017年,新通药物引进国内临床急需的预防和治疗神经外科围手术期和手术中引起的癫痫发作的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并推进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
截至目前,新通药物拥有9个在研项目,其中1个已提交上市许可申请,3 个处于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5个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
不过,公司处于临床阶段的四款核心在研产品技术均系通过引进美国公司授权许可获得,同时还有多个产品为合作研发,仅有2个产品为新通药物自主研发。目前进展最快的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预计2022年可获得上市批准,而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属于美国上市同类磷苯妥英钠注射液的改良型药物。
此外,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富马酸海普诺福韦片的化合物结构的中国专利已于2020年3月3日到期,注射用MB07133的化合物结构的中国专利将于2023年10月31日到期,新通药物坦言不排除化合物专利到期后,相关药品被其他公司仿制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核心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2018-2022年及2021年上半年,新通药物主要依靠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相关项目的服务收入及乳康颗粒的销售收入,营收分别为1101.28万元、1387.9万元、1005.2万元和2085.52元。
与此同时,新通药物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亏损分别为-3070.61万元、-1.12亿元、-8745.5万元和 -3315.44万元。截至2021年6月末,新通药物未分配利润为-1.04亿元。实际上,新通药物还获得了多项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440.28万元、916.54万元、414.28万元和413.88万元。
不过,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新通药物的研发费用与日俱增。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339.49万元、1.19亿元、8874.23万元和3033.96万元。同时,新通药物表示,公司未来仍需较大规模的持续研发投入,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预期将持续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将持续扩大。
除了在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和市场推广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外,新通药物目前的融资渠道也较窄,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从而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较大压力。报告期内,新通药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24.79万元、-6102.57万元、-7677.05万元及-2691.2万元,连年为负。
此外,2020年3月,新通药物以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为由,将XI ZHIJIAN(中文名为席志坚)、浙江柏拉阿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起了六个诉讼案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2月、3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已于2021年3月就前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六个案件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该六个上诉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不过,在审核期间,柏拉阿图亦就相关事项起诉新通药物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