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速看:田野股份北交所IPO过会 国海证券建功
2022-12-09 11:06:44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78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田野股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资料图片)

田野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彦忠、薛羽。

田野股份公司主要从事热带果蔬原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料果汁、速冻果蔬、鲜果等。公司原料果汁产品包括浓缩果汁、NFC、调配果汁等多种形态和规格,掌握芒果、西番莲、荔枝等四十多种果蔬加工工艺,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制定国家农业行业标准《非浓缩还原果蔬汁用原料》(NY/T3907-2021),在热带原料果汁细分行业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姚玖志持有田野股份11.88%的股权,姚玖志依其目前的持股比例尚未达到对田野股份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故未将姚玖志认定为田野股份的控股股东。田野股份由姚玖志、姚久壮共同控制,两人为一致行动人。2012年9月26日,姚玖志、姚麟皓和姚久壮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三方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与公司密切相关且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定的重大经营事项。姚玖志作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1.88%的股份,自2007年1月23日田野食品设立至2012年9月2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姚玖志一直担任田野食品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并长期担任田野食品总经理职务;2012年9月25日至今,姚玖志持续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姚玖志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拥有重要影响。截至招股说明书出签署之日,姚久壮通过其全资控制的自然人独资公司勐海茶业间接持有公司5.90%的股份,姚玖志、姚久壮两人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4801.40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78%。

田野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575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750万股)。田野股份拟募集资金47596.13万元,分别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海南达川热带特色产业扩产项目。

审议意见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采购。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个人供应商采购金额逐步减少,部分个人供应商转为农业合作社。(1)请发行人量化分析并说明由向个人供应商转为向农业合作社采购,考虑税收成本变化后,对采购成本及毛利率的影响。(2)铁桶供应商海口广顺达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交易金额占其经营规模50%以上,与发行人转贷金额远超实际采购金额,发行人董事总经理、海南达川法定代表人单丹曾于2020年4月向广顺达实控人李广江提供借款3000万元。请发行人结合经营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采购铁桶量的合理性、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李广江借款3000万元周转的实际用途,是否存在变相资助供应商的情形,发行人与广顺达之间是否存在除正常商品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3)田野农业主要销售鲜果给农业经纪人和加工企业。请发行人说明果蔬客户吴丽平、吴守骈和个人供应商吴守坚是否存在亲属关系。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1)(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事项(3),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客户合作。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选择第二套上市标准。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奈雪の茶”、“沪上阿姨”等相关新茶饮客户,相关客户2021年参与发行人的定增;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奈雪の茶”在2022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情况。请发行人说明:(1)参与定增的客户从发行人处购买的原材料是否全部使用,销售是否真实。(2)参与发行人定增的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后是否存在收入贡献持续下滑的风险,期后发行人订单获取情况。(3)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流行文化转向导致的营业收入大幅下滑风险,对于现有客户差异化的拓展安排及募投项目完成后新客户的拓展计划。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2021年度收入、净利润分别增长72.57%、210.34%。请发行人说明:(1)2021年收入、净利润增长远高于历史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净利润增长远高于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是否与经营性现金流、下游客户经营情况、期间费用、非财务数据(如能源消耗、职工薪酬等)、应收账款及存货变动相匹配,是否符合市场发展、行业趋势。(4)对“奈雪の茶”、“茶百道”的收入确认方法及取得的支撑性单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货款结算情况及其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5)2021年未再通过广东南丰行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粤凯贸易有限公司进行销售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键词: 是否存在 收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