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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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600010.SH)正在加大与宝钢股份钢管产业的融合力度。
12月12日,包钢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拟向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宝钢管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约10亿元出售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钢管有限公司(“包钢钢管”)约19.20%股权。
据悉,交易完成后,包钢股份将持有包钢钢管51%的股权,宝钢管业持有包钢钢管49%的股权,此次交易对方为包钢股份拟与宝钢股份合资设立的宝钢管业。
与此同时,在同日,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再度调整稀土供货协议。据包钢股份公告,拟将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53万元/吨。该价格自今年四季度起执行,相较目前的交易价格将提高31%。此次交易尚需北方稀土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前,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年内曾两次协商上调稀土精矿价格,但相关议案均未获得北方稀土股东大会通过。
共同投资设立宝钢管业
12月12日,包钢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以其持有的包钢钢管29.8%股权(评估作价15.52亿元),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以约11亿元现金及其持有的鲁宝钢管100%股权(评估作价35.33亿元),共同设立宝钢管业。设立后,宝钢管业注册资本61.85亿元,宝钢股份持股74.91%,包钢股份持股25.09%。
资料显示,包钢钢管为包钢股份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包钢钢管主要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的生产及销售,其产品涵盖了大中小口径的钢管。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31日,包钢钢管总资产81.22亿元,净资产51.58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2.76亿元,净利润0.72亿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31日,包钢钢管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52.06亿元。宝钢股份方评估值约为52.08亿元。
包钢股份表示,宝钢管业设立后,可依托中国宝武强大的产业优势、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并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通过全规格接单及产线分工协作,实现最优化生产,全面提升钢管产品市场竞争力。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包钢股份还公告,公司拟向宝钢管业通过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约10亿元出售下属控股子公司包钢钢管约19.20%的股权。
据悉,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包钢钢管51%的股权,宝钢管业持有包钢钢管49%的股权。据介绍,此举旨在提升钢管产业集中度与竞争优势,探索钢管产业运营新模式。
提价方案曾两度遭否决
与此同时,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样引人关注。
据包钢股份12月12日公告,经包钢集团协调,公司与北方稀土协商,拟将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53万元/吨。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由不超过23万吨,调整为约28.33万吨,新增的约5.33万吨按照上述价格在2022年四季度执行。
因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公告介绍,此次调整四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对包钢股份整体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包钢股份最新提出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相较前两次调价金额分别下浮3900元/吨和1900元/吨。其中,1900元的调价金额占到了此次稀土精矿价格的5.4%。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包钢股份与北方稀土之间的两次提价议案均在后者的股东大会上被否,引发外界关注。
此前,经包钢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约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与北方稀土间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9万元/吨,到了6月23日,包钢股份发布公告,对北方稀土上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至不含税3.92万元/吨,较年初水平上升45.7%。
由于两次价格相去甚远,包钢股份也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说明上调销售价格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等。
在回复函中,包钢股份表示,公司与北方稀土签定的合同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今年以来,稀土氧化物价格有较大涨幅,拟上调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不过,上述议案在北方稀土于7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未能获得通过。
之后,包钢股份做出让步,于10月26日发布公告,拟将供应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价格调整为不含税3.72万元/吨,但上述稀土提价议案仍然未获通过。
包钢股份曾表示,若北方稀土方面仍不能审议通过相关调价提案,将按照公开方式销售现有的稀土精矿。而此次调整方案能否顺利达成,仍将取决于北方稀土股东会能否审议批准。
截至12月13日收盘,包钢股份股价为2.04元/股,上涨3.55%,总市值为929.9亿元;北方稀土股价为27.29元/股,上涨4.88%,总市值为98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