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4日电 4日,深交所向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
图片来源:深交所
监管函指出,安硕信息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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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2022年7月13日,安硕信息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575.8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并将该笔政府补贴计入其他收益。安硕信息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2022年10月26日才在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于2022年11月17日在《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中对外披露。
此外,安硕信息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监管函表示,2022年8月9日,安硕信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76.1万元的决议,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安硕信息未及时披露该事项,直至2022年8月23日才在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于2022年12月13日通过临时公告补充披露。
对此,监管函称,安硕信息相关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中新经纬注意到,因为相同原因,安硕信息还曾在2022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图片来源:安硕信息公告
具体来看,警示函指出,王和忠作为安硕信息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而高勇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彼时安硕信息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官网信息显示,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业从事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业务咨询、IT系统实施和内容服务。其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重庆、深圳、苏州、厦门均设有子/分公司。
二级市场方面,安硕信息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0.45%,报收于17.8元。截至目前,其总市值为25.06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