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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4日电 4日晚间,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Gina Alice)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来源:浪莎股份1月4日公告
然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发布公告,“官宣”郎朗、吉娜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来源:浪莎股份1月3日公告
公告显示,在合同规定发布区域内,广告有效期限从2023年3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止,发布区域为全球范围。广告使用内容为乙方艺人(即郎朗、吉娜)肖像及姓名(含签名)。报酬方面,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做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目前,浪莎股份提到的“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具体指哪方面的条款仍不得而知。
资料显示,浪莎股份主营业务为针织品内衣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无缝和有缝保暖内衣、时尚内衣、男女短裤、文胸等。该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结合自主生产、直营销售的经营模式。
业绩方面,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亿元,同比降1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亿元,同比降37.76%。
对于业绩下滑,浪莎股份表示,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长三角地区物流不畅,加之消费低迷,旧货积压待处置,致使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主营业务利润减少,净利润减少。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4日收盘,浪莎股份涨2.58%,报15.51元/股,总市值为1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