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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月5日电 5日盘后,嘉寓股份收深交所监管函。
其中称,2022年12月30日,嘉寓股份披露公告称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诉讼标的金额为12914666.67元及对应期间利息。
深交所表示,嘉寓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8.6.3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还提醒嘉寓股份,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嘉寓股份主营业务涉及建筑装饰行业及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其中,门窗幕墙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太阳能光伏组件业务、太阳能光热业务及光伏、风电EPC业务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相关领域。
2022年前三季度,嘉寓股份实现营收11.88亿元,同比增2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6亿元,同比增215.41%。
股价方面,截至1月5日收盘,嘉寓股份涨7.99%,报3.92元/股,公司最新市值为28.1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