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30日讯(记者 赵宝辉)去年8月13日,市民李女士从青岛博昕美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了位于台柳路306号一间房子,租房前与中介曾约定好仅租几个月,中介表示现在合同只能是签一年,如果中间不想租了,可以帮忙转租出去。然而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在合同期退租后, 博昕美寓却没了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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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承诺转租后就退钱
“我租房子是为了找工作。毕竟当初工作地点还没定住,想先租几个月看看。”据李女士说,去年8月13日想要租房时,青岛博昕美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找到了她,并提出可以免费帮她寻找房源,且不收任何服务费的条件。李女士表示,当时面对这样实惠的条件,自己也没有想很多,就决定在该司这里租房。当天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告知中介自己可能会短租,仅住几个月,中介也满口答应。
“租房时我们签订的是一年合同,因为中介称只有一年一签的合同,但是承诺中间如果我不想租了,就能帮助转出去,不用担心。”因此,李女士就以每个月1300元的价格,按照交一个月押金、三个月房租的方式将房子租了下来。“尽管没有中介费,但是收取了720元管理费以及100元水电费押金。
住了不到一个月,李女士在青岛的一位亲戚联系到她称可以去家里面住,要求把房子退掉。于是李女士就有了退租的打算。“9月2日,我跟中介说让他帮忙找一下转租的人,自己在最近的几天会搬走,中介当时答应了,并且说过两天就带人来看房子,按照合同让我也找一找转租的人。”李女士说。
转租完后中介却不退款
2022年9月18日,李女士在结清水电费并打扫完室内卫生后就搬走了,谁知接下的麻烦接踵而至。“房子已经转租出去了,我也联系到了目前在住那个租户,但是中介却迟迟不给我退押金。”李女士表示,目前的租户是10月8日正式租下来的。
信网记者了解到,2022年10月10日,李女士与中介签署了退款协议,承诺退给租客1617元,但并未注明具体退款日期。“我只负责8月13日与10月8日之间的房租,这都是双方协商好。”然而,令她无奈的是,尽管房子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转租成功了,可钱款仍没到账。
信网记者从李女士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了解到,甲方是青岛博昕美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乙方为李女士。租赁期限是从2022年8月13日到2023年7月14日,每月房租为1300元;管理费为720元(一次性付清),除此之外还需要交付一个月的房租和100元水电费作为押金。
律师认为涉事公司或违约
针对刘女士面临的问题,信网根据李女士提供的信息联系上了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杜主管,对方承认公司当初的确与李女士签署的退款协议,但由于公司财务放假,暂时没有办法处理。
关于此事,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郭铁钧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于中介公司未能及时履约给租户办理退款,中介公司已经涉嫌违约。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李女士可以主张追加利息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