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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宾市忻城县大塘镇的韦女士向南国今报反映,其11岁的侄子用奶奶的手机在某平台上看直播,男主播通过语音指导孩子操作,给另外一个主播打赏,花去4.8万多元,再加上玩游戏,一共花去近5.4万元。她向平台和游戏公司申诉,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这名孩子的奶奶便是韦女士的妈妈。今年1月底,韦女士突然发现妈妈手机中5万余元只剩下几百元。妈妈一听,差点晕倒在地。经过询问得知,原来这都是11岁的侄子干的。支付信息显示,有4.8万多元是在平台上给主播打赏而支付的,其他的都是支付给游戏公司。
春节期间,孩子玩奶奶的手机,平台上一名男主播通过语音联系孩子,让他进入另一个直播间,教孩子充值打赏。男主播称,孩子帮忙完成任务后,就能带他玩游戏,升级段位、送跑车等。这深深吸引了孩子,他按照步骤一一操作。之后,男主播又指导孩子将所有的聊天记录删除。
得知此事后,韦女士立即联系平台客服和游戏公司,希望退款。可是,因为聊天记录被删除等原因,证据不足,平台和游戏公司一直没有退款。她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做了笔录,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那么,孩子是如何获取手机开机和支付密码的呢?原来,奶奶的手机使用的是人脸识别开锁,孩子趁着奶奶不注意,拿着手机到奶奶面前晃了一下就解锁了。而手机的支付密码,则是之前孩子跟着奶奶上街,看见奶奶付款,他就悄悄记下了。
韦女士说,这些钱是她的爸爸妈妈打工、种桑叶辛苦赚来的养老钱。钱没了之后,妈妈一直很压抑,希望南国今报帮忙解决这个难题。
对此,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发翔表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孩子喜欢看直播玩游戏,但其辨认能力有限,做出的行为往往超出了其能力承受的范围。孩子家属可以要求平台和游戏公司退款。同时,成年人也要做好孩子的监管教育,妥善保管财物及各种消费账户。
2月21日,南国今报联系了该平台。平台表示已得知此事,正在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更多信息,将在核实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