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马子卿
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多条自律处分信息,泛海控股(SZ000046,股价1.18元,市值61.32亿元)、福建阳光、华夏幸福(SH600340,股价2.71元,市值106亿元)因存在违反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点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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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2度交易商协会在前期实践基础上,制定并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实施规程》,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多层次自律惩戒体系的制度基础。
去年,交易商协会共对68起涉嫌违规案件立案调查,开展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103次,作出各类自律处分99家(人)次,涉及35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4家主承销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2家其他类型机构和54名直接责任人。
三家公司均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二是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三是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同时,泛海控股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泛海控股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洋予以警告。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建阳光”)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按期披露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多期财务信息;二是未及时披露“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4”未按期足额兑付事项。
同时,福建阳光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福建阳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刘冬平予以警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幸福”)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二是未按要求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同时,华夏幸福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华夏幸福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艳丽予以通报批评。
2022年共对68起涉嫌违规案件立案调查
去年,交易商协会共对68起涉嫌违规案件立案调查,开展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103次,作出各类自律处分99家(人)次,涉及35家发行人和信用增进机构、4家主承销商、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2家其他类型机构和54名直接责任人。
总体来看,2022年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工作呈现以下六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惩戒从严”特征鲜明。二是严肃查处城投企业募集资金和涉地违规。三是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关注。四是首次查处自融、二级市场利益输送等违规。五是统一执法报送工作实现常态化开展。六是以案为鉴强化市场教育,筑牢早期提醒防线。
自律处分通报情况提到,2022年,共有10家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受到自律处分,涉及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发行环节违规、募集资金监测督导不到位以及未合规开展债券交易等情形。此外,还有多家主承销商因未能恪守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受到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
2022年,交易商协会查处自2020年11月发文严禁发行人“自融”后的首单“自融”典型违规;发现并查处资管产品账户管理人安排不具有真实交易需求的债券交易以实施利益转移的违规行为。同时,交易商协会也持续关注区域性违规、特殊产品违规和违约背后违规等情况,超过30家机构因相关违规受到交易商协会查处惩戒。
据了解,2022年度,交易商协会在前期实践基础上,制定并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措施实施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一步完善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多层次自律惩戒体系的制度基础,为实施自律管理措施提供了制度遵循。
全年,针对存在轻微违规情形的各类市场参与机构,交易商协会共计作出28次自律管理措施,涉及14家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7家主承销商、4家交易机构、2家ABN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以及1家评级机构。
交易商协会在公告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结合自律管理措施实践,持续推动自律管理措施实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总结各类主体常见违规情形,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市场机构予以关注。同时,将受到自律管理措施情况纳入相关中介机构评价指标,强化自律管理措施的提醒督导作用,持续提升各类市场机构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