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25日讯(记者 姜丹宁)入户门是业主回家的第一步,但西海岸新区状元城小区还没交房,业主们就要被这道门“卡”住了。购房合同上的外开入户门突然变成了内开门,开发商如此“先斩后奏”让买了中间户的业主很不满意,因为这一变化不仅改变了开门方向,而且对入住后的装修设计及安全都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一开始,开发商青岛状元城实业有限公司以补充协议为“挡箭牌”,拒绝为这一变化赔偿业主,但经过沟通协商,目前开发商已同意按照入户门变更后影响的面积补偿差价。
临近交房 状元城的入户门开门方向突然变了
状元城小区是2022年4月开盘销售的,计划的交房时间是2023年4月底。眼看着到了领钥匙的时间了,可业主吴先生却先接到了开发商的一纸通知,要把中间户原本外开的入户门改成内开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管是我们看的样板间还是合同上的户型图,显示的都是外开门。现在临到交房了,把门给改了,还没征求过我们的意见。”看着已经被改成向内开的入户门,吴先生心里气不打一处来,“这样影响我们后期做鞋柜,如果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要不要买这套房子可就要另说了。”
业主们难以接受内开门并非“小题大做”。家装业内人士介绍,外开门与内开门之间的区别不只是简单的朝向问题,从占用空间和安全性能方面来看,外开门都更占优势:外开门打开后朝外,不会占用室内的面积,还可以在门后放置物品,发生紧急情况逃生时也更便于开关和观察情况;而内开门则会占用一定的室内空间,也容易被人从外部使用小卡片等撬锁工具打开。
补充协议被当成“挡箭牌” 开发商一开始拒绝赔偿
在得知入户门的开门方向变了后,吴先生也曾拿着合同找开发商要说法,但结果却是不尽人意。购房合同中有约定,若设计变更影响业主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业主有权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按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赔偿损失。“但是补充协议里还有一条关于设计变更条款处理的,就是如果接受变更,开发商不给任何赔偿。如果不能接受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金。”吴先生说,正是补充协议里的这一规定,让大家进退两难,“退房耗时耗力还要重新计划买房,接受内开门我们心里憋屈,也拿不到补偿。”
交房在即,为什么入户门的开门方向却突然变了?对于业主们的疑问,小区开发商青岛状元城实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未做过多解释,只表示“内开门本身也是不耽误使用的,我们会妥善处理业主诉求。”不过,工作人员也证实,公司已于4月22日与业主们达成合意,同意为接受入户门变更的业主按房屋面积补差价进行赔偿。
信网从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管部门了解到,青岛状元城实业有限公司此前确实提交并通过了更改入户门的审批。
补充协议减轻了开发商责任 未作明显提示可主张无效
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江永金律师认为,补充协议看似不起眼,其实效力不小,补充协议相当于一份新的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后,约定和原合同不一致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不过,这类条款属于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销售顾问应当向消费者特别说明,并且需要用加粗字体或下划线等标注方式,着重提醒消费者阅读这些条款。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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