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行动方案》从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48条举措,进一步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每一项举措都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确保能够落地落实。
《行动方案》结合厦门实际,在具体举措上有所突破创新。如,基础制度方面,提出建立健全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涉案财物数据库,实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统一处置;建立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推进设立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素资源方面,研究推动工程系列职称按行业评审,试行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建设厦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推动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提升质量方面,提出力争2025年全市拥有10家以上的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到2022年培育5个以上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20家以上应用标杆企业;市场开放方面,提出支持台资证券机构聚焦服务台企特色,启动台商基金募资工作,2022年争取获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LP)试点,鼓励具有中国元素和厦门特色商品的企业办理退税商店备案,全面推进数字自贸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推进金砖创新基地建设走深走实;市场监管方面,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程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加强信用监管,加快建设高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厦食品标准体系。(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