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重点项目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措施》(下称《十项措施》)。《十项措施》的出台,有助于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强化对企业环保帮扶服务,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十项措施》聚焦环保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优化重点项目服务的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在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方面。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相衔接,推进“三线一单”应用平台在粤省事、粤商通移动端的应用,辅助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准入分析预判。加强“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管控。评估更新有关生态环境准入政策。
二、在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服务方面。前移和延伸环评审批服务关口,在项目拟建及环评编制阶段,加强技术咨询服务,实行环评有关注意事项一次告知,组织答疑解惑,帮助建设单位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强化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推动落实简化项目环评相关措施。
三、在着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方面。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大产业布局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在短期内完成审批,为实现早日依法开工建设创造必要条件。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实施挂账销号管理。
四、在优化总量控制指标调配方面。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指导地方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研究建立省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调剂机制,鼓励地方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研究有关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奖补政策,扶持企业纾困解难,激发治污内生动力。
五、在加强项目选址选线指导方面。指导建设单位避让环境敏感区,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对符合相关规定、确实难以避让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尽可能采取无害化穿(跨)越等方式,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并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六、在强化项目风险防范化解方面。充分发挥省涉环保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问题防范化解机制作用,建立完善相关问题重点项目台账,压紧压实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七、在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禁止生态环境执法“一刀切”。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对企业依法精准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建立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包容纠错审慎监管、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八、在加大企业环保帮扶力度方面。加强对企业环保服务指导,加强实地调研走访,主动对接需求。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组建专家型指导服务团队到现场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和指导问诊。支持和指导各地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扩大生态环境领域有效投资。
九、在支持环保科技研发创新方面。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支持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环保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研发创新水平,加快推动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充分发挥环保科技支撑重点项目建设作用。
十、在建立协调联动推进机制方面。优化重点项目环评“三服务三保障”机制,也就是主动服务,确保项目环评有序推进、高效服务,确保按期完成环评审批、专业服务,确保项目建立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加强对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的项目的督导推进。主动与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及时会商研究制约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媒体记者杜娟通讯员粤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