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相关意见 未来3年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2022-03-09 08:48:37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3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有专家指出,近段时间,郑州市频频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一方面,有助于消化郑州市库存房源,另一方面,棚改资金流入楼市,有助于改善郑州房地产市场,促进郑州房地产健康长效发展。

点要1

确保2024年群众回迁安置全部完成

政策原文

要集中利用3年时间,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确保2024年群众回迁安置全部完成。通过实施货币化安置,满足动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缩短群众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减少过渡安置费用,集约建设用地,消化存量房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专家解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郑州此次的棚改工作,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很有效的去库存政策。

此外,此次政策明确了3年的工作时间,据此可以认为,未来3年棚改货币化工作将成为郑州楼市发展的一个新动力,值得行业关注。

要点2

明确货币化补偿费用缴纳

政策原文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推进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主体,可委托参改企业和市、区级政府国有平台公司具体实施。改造方案调整完成一个月内,项目单位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缴纳货币化补偿费用,辖区政府具体组织货币化补偿工作。

专家解读

严跃进认为,从这里可以看出,政策明确了项目单位或房企缴纳货币化补偿费用的概念,这也要求房企积极在此类领域做好融资工作,以更好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

要点3

在政策落地方面,给出四类支持手段

政策原文

包括土地政策支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公积金政策支持、建设政策支持。

其中,在公积金政策支持方面:货币化安置群众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且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优先办理货币化安置群众的贷款手续,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专家解读

严跃进认为,这些实打实的政策支持对于降低房企的资金压力、鼓励房企积极参与棚改工作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于购房者或安置群众也给予了支持,包括公积金使用的政策更加灵活,将有助于促进相关群众更好购房和解决住房问题。

鉴于2018年以来各地关于棚改货币化的声音逐渐减少,所以此次郑州政策可以认为具有积极的信号意义。首先,棚改的新开工等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拉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其次,棚改货币化安置释放了更多的资金,有助于激活更多的购房和住房消费需求。

有利于群众安置,也有利于商品房去库存

郑州此次棚改货币化政策,也大大压缩了棚改居民的等待时间,提高了确定性。棚改安置房建设需要等待两三年时间,这期间,受市场、资金等条件影响,城改开发企业的经营状态可能存在变数,带来一定风险。

如今棚改项目采用货币化安置,安置群众能迅速拿到安置资金、落袋为安,还能通过购买商品房,个性化改善居住环境。

同时,安置房建设的地段固定、户型配置固定,缺乏更多选择性,实行货币化安置,也可让居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购房产。

另外,此次政策更明确,安置群众购房时,(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甚至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来付首付,而且还要优先办理安置群众公积金贷款手续,不仅有利于群众安置,也有利于郑州市商品房去库存。(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李思琦高瞻展)

关键词: 货币化安置 相关意见 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