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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深交所向宁波先锋新材(SZ 300163,收盘价:3.44元)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发出监管函:根据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作为先锋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21年2月25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2472.4万股先锋新材股份,其中主动减持535.7万股、因强制平仓被动减持1936.7万股,你和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卢成坤合计持有先锋新材股份的比例由25.44%降至20.22%,权益变动比例为5.22%。你在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先锋新材股份的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份。你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2021年1至12月份,先锋新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遮阳面料占比57.1%,窗饰及遮阳行业占比39.81%,煤炭占比2.98%,基金管理费占比0.11%。
截至发稿,先锋新材市值为16亿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关键词: 控股股东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