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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建投发布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简称“董责险”)的相关公告,鉴于该保险将于2023年1月底到期,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司拟办理续保相关事宜。
公告称,董责险承保董事和高管履职中所有的管理责任、误导陈述、错误遗漏、不当披露;被保险公司的有价证券相关、不当雇佣等。保障对象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赔偿费用包括抗辩费用、罚款、法院判定的赔偿费用或庭外和解的费用;保额1000万/年,保费预计12万/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董责险全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其个人带来的损失。截至记者发稿,仅12月就有包括浙江建设、康盛股份、西藏珠峰、格林精密、恒逸石化、福能股份等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相关公告。
记者注意到,“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是购买董责险公告中被提及较多的原因之一。例如,西藏珠峰在公告中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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