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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1月16日电 1月12日,倍益康发布《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1.80元/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00000股,不超过50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2%-1.03%。同时,按资金总额上限回购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为23.97%,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最终确定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股,回购完成后公司公众股东占比为25.00%。
公告一出来,就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到底拟回购股份数量是“不少于30万股”还是“不超过1500股”,在查阅众多相关资料后,笔者通过3个“为什么”努力为大家抽丝剥茧解读这份公告。
为什么“不超过1500股”如此迷你型的回购也要推出,干脆省点精力不回购可以吗?答案是不行。
所有北交所公司在申请排队上市时,必须制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如倍益康也在2022 年 6 月 13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预案,其中“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规定: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或其他实施主体将启动本预案中的稳定股价措施。自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将稳定股价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实施主体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后尽快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后,应首先选择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
2022年12月1日,倍益康在北交所上市,全天均低于发行价31.80元。12月12日,通过绿鞋机制收盘正好平了31.80元。12月26日公司发布《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12月13 日起至 12 月 26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2 年 12 月 26 日为触发日。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达成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2023年元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元月9日正式公布。
所以,只要公司上市后出现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就必须启动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或增持公司股份”。
为什么先是“不超过501900 股”?因为“公司单次因稳定股价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倍益康2021年净利润为7981.0345万元,其中的20%正好对应了“本次公司拟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1596.2069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1.80 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01900 股”。
为什么最后又变成了“不超过1500股”?这其中确实有特殊情况,并不是公司手误。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865万股,流通股为990.4万股,未解禁的战略配售226万股,合计公众股东持股数为1216.4万股,持股比例为25.0031%。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中规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如果回购超过0.0031%将直接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而被强制退市。所以只能“据此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股,后续将根据公众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进行实施相关回购数量”。(作者周运南为新三板资深评论人)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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