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网传“只要结清欠款就能修复”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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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官网,《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3日面向全社会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基于此,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概念,散布“最新征信修复文件来了”“只要结清逾期账款,即可申请征信修复”等谣言,误导社会公众。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发文提示称:《办法》所指“信用信息修复”不适用于征信领域,任何个人和机构均无权更改、删除信用报告中真实无误的逾期信息。
一、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
《办法》中规定的可修复的信用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客观的记载个人或企业履行信贷合同的相关情况,不属于《办法》规定的信用信息修复范畴。
二、“征信修复”是骗局
社会上关于征信逾期记录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设下多种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为噱头的骗局,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三、“只要结清逾期账款就能修复征信”为谣言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网传“只要结清欠款就能修复”系谣言。
四、对个人信用报告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如果发现信用报告上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直接向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或者所在地人民银行提出征信异议,要求更正。金融机构或者人民银行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予以答复。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关键词: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