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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韵股份3月16日公告,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余亦坤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拟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9.41元/股,回购数量不低于233.345万股且不超过466.69万股。
2023年3月2日,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截至2023年2月28日已累计回购股份11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占回购数量下限的50.26%,公司未按前期披露的回购计划完成回购。公告显示,回购未能完成的原因主要系回购期间,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及业务运营所需,将资金用于调配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储备行业优秀人才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同时还受到近期市场行情、公司股价变化以及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市场和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在披露回购方案时,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和履行能力,制定、披露合理的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公告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但公司未按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实际回购数量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影响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余亦坤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在公司股份回购事项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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