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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5月16日消息,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0755.SZ,下称“华致酒行”)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财务核算不规范,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披露,2020年3月,华致酒行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陈香),向关联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购买房产,同日华致陈香与新华联、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华致酒行未按规定将前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这宗房产购买交易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具体金额和信息,红星资本局致电华致酒行董秘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据前述警示函,华致酒行应在收到本决定书的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此,华致酒行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云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截至收盘,华致酒行股价报25.8元/股,跌3.08%。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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