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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湖北能源(000883.SZ)发布公告称,因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分别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湖北能源主营业务为能源投资、开发与管理,从事或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配、煤炭贸易和金融投资,已初步建成鄂西水电、鄂东火电等主要电力能源基地,逐步构建起湖北省天然气供应保障和煤炭储配网络。
监管函称,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因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修订了水运煤业务交易合同有关条款,公司将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其中调减2022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152197.44万元,变动幅度为21.94%;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02177.42万元,变动幅度为22.14%;调减2022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379696.01万元,变动幅度为18.77%。
深交所指出,湖北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财报显示,2022年,湖北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05.78亿元,同比下降9.06%;归母净利润11.63亿元,同比下降50.51%;2023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3亿元,同比下降24.41%;归母净利润3.11亿元,同比下降43.69%。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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