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障改革举措,为企业和个人减负。3月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包括降低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缴费率等一系列措施。
南京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刁仁昌介绍,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了《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1月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此次,南京更重点关注到了灵活就业人员,明确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2022年7月起,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率在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由11%调整为9%。2022年1-6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为380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通知》再次明确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2022年度南京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1821元执行。
刁仁昌介绍,本次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有三方面特点。一是政策更持久。本次调整是长期性、持续性的制度安排。二是力度更大。预计2022年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27.7亿元,相比2021年度,占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收入的13%。三是惠及面更广。惠及全市参保单位21余万户、缴费人员340万人,同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惠及50余万人。(记者 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