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北京市交通委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规范》,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空间不足的,应首先取消两侧50米至100米范围内路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共享单车和地铁是不少上班族选择的组合交通方式,上班族骑行单车到达地铁站或者乘坐地铁后骑行单车去公司,都需要面临停放共享单车的问题。别看共享单车占地面积不大,但在大客流地铁站停放仍然存在问题。
对此,《规范》明确提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优先于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车站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宜结合出入口分别设置,宜利用出入口两侧的路侧带和外侧分隔带空间及出入口后侧空间,接驳距离宜小于等于100米。
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空间不足的,应首先取消两侧50米至100米范围内路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仍无法满足的,应建设立体式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取消路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与机动车停车位保持大于等于0.5米的安全距离。
《规范》还明确,11类地点明确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具体包括: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及两侧各0.25米范围内;消防设施半径5米范围内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地点;水管、电缆、燃气等市政附属设施检查井半径1米以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医院、展览馆、公园、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入口两侧10米范围内;公交中途站的站台两侧5米以内;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前广场范围内;铁路道口、隧道出入口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范围内及其他影响视距的地点;易发漫水、积水、排水不畅或存在危险边坡的路侧带;其他影响人员、车辆通行安全的空间。
同时,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规范》提出了许多解决非机动车停车空间不足的方案。比如,符合本市桥下空间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可灵活利用城市高架桥底、人行天桥梯道或坡道的下方空间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单个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占地面积宜取每辆车1平方米至1.6平方米,长度宜为2米。空间不足时,应设置斜向排列或立体式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针对外卖用车无序停放的问题,《规范》也给出了解决方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外卖用车停放需求集中的区域,宜分类设置专属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配套设置标线或标志明确停放车辆类型。(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