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表决通过
2022-11-01 09:17:50    新安晚报

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生态环境脆弱是黄河流域最大的问题。法律明确,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

水资源短缺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法律强调,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洪水是黄河流域最大的威胁。法律规定,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在黄河流域组织建设水沙调控和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完善水沙调控和防洪防凌调度机制,保障防洪安全。

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是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法律提出,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区域经济和生产力布局。此外,法律还提出,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编制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

关键词: 黄河保护法 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 长江保护法 水资源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