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2月的一天,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打工的郭某某等人开心地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郭某某几人在同安区某工程项目打工,承包该项目的公司位于翔安区,但郭某某系受雇于分包项目的李某某及罗某某,该二人分别住在泉州市和四川省。
(资料图片)
去年底,被拖欠工资的郭某某等人来到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按照“全域通办”制度给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并与立案法院翔安区人民法院共同努力,帮郭某某等人与被告达成和解,拿回了应得的工资。
“打破级别管辖、区域管辖,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制度,已在厦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实行。”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陈少章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据统计,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全市共办理全域通办案件1384件,占全市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12.83%。
记者了解到,2020年底,《福建省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厦门市为落实好该《办法》,在10个月后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将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制度正式写入,为该项便民惠民措施走实走深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厦门市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困难群体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制定了《条例》。
“《条例》出台以来,全市大力推进‘全域通办’制度。”陈少章介绍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专题部署和培训,成立由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人)组成的“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民服务零距离”品牌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具体工作,还依法制定了《厦门市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规范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受理标准,使法律援助质效不断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
“全域通办”,让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是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流程的创新之举。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多说,在他们接待受援人的过程中,受援人对此举一致表示肯定和赞扬。
许多认为,“全域通办”改变了以往案件处理、审查机构与法援机构均需同一层次、同处一行政区域的固有模式,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一家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大大减轻了受援人的路途劳累和时间成本。
在厦门,“援助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4月10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域通办”制度,受理了林某等13人劳动仲裁案件。林某等人被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合计80多万元,按照劳动仲裁规则,该案应在湖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相应的,受援人也应到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而根据林某等人现工作分散不易集中等客观情况,中心根据“全域通办”原则,及时受理了该案件,解了林某等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积极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着力加强“全域通办”工作督导,设立负面清单台账,登记群众投诉未实行“全域通办”的案件及推诿的法律援助中心,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
同时,陈少章介绍说,厦门市在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上进行个性化修改,增加“全域通办”案件录入和数据统计功能,对较好实行“全域通办”的法律援助中心及时通报表扬,增强引领示范作用,让法律援助制度的优势真正转化为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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