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以电子化避免“私拆女儿档案”
2023-06-29 09:58:53    东方网·东方快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6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位母亲拆开了女儿档案袋的封条,女儿看到后崩溃大叫。27日下午,这位母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时不小心拆了档案袋,正在想办法补救。(6月28日《极目新闻》)

一段监控视频中,餐饮店内,一女孩发现桌上的档案袋的封条被撕开,朝着屋内的母亲大声吼叫。女孩说档案袋封条不能拆,母亲称自己不知道。之后女孩把档案袋拍在桌子上,不知所措。随着这段视频登上平台热榜,不少网友对这位母亲进行指责。当然,母亲是不会故意害女儿的,她只是不知道档案的重要性。

学生档案主要是学生在中学、大学学习期间形成的个人档案。这部分档案材料在学生毕业离校后随其工作流向转移到新的单位或人事托管部门,与工作以后在单位形成的个人档案构成个人的人事档案。档案与本人的一生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就业政审、职称评定、工作调动、工资调整、办理退休等。为了杜绝档案被伪造、涂改和增减,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档案转递时,需要经过严格密封,自己不能拆开。否则,就涉嫌伪造篡改档案,会对个人求职等产生很大影响。

近年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传统纸质档案的诸多不便逐渐凸显出来。除了报道中这位母亲不小心误拆女儿档案外,还有的档案在邮递过程中不慎丢失。此外,许多毕业生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有的同学毕业多年,档案还滞留在学校,有的则是将档案放在家里,不去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社部门授权的单位归档保存,导致个人经历“断档”,档案不能及时补充必要的存档资料。此前有媒体披露,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有近3万份档案被主人长期闲置,约占总数的30%,其中大部分为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也有近万份高校毕业生档案闲置。“大多数‘休眠’档案已超过3年,最长的达到10年。”

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档案电子化有助于避免出现类似情况。《档案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今年4月,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建议,“建议各类新生成的档案实现无纸化,建立电子档案数据。推进国家档案管理双轨制,实行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管理模式”。

档案数字化转型,是档案工作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有关部门应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档案数字资源建设,推动各级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提高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信息化时代,就应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档案电子化,既能避免出现“私拆女儿档案”的风险,提高档案的真实性、安全性,也能为公众查阅档案,开具证明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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