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网讯 7月27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闻通气会。会上,发布了《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二十条工作举措》(以下简称《二十条》),并对该市上半年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为破解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二十条》从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产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重塑监管职能等四方面入手,具体包括进一步优化增值服务,打造“无感审批”新体验;进一步聚焦产业赋能,引领“有感服务”新方向;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有感公平”新环境;进一步推进职能重塑,践行“无感监管”新理念等四个大块。
“二十条工作举措,既是我们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创新举措,也是我们前期真抓实干、助企惠企、利民为民工作的提升。”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黎萍说。
在册各类经营主体75.87万户,同比增长10.05%,个体工商户突破50万户;积极推广“知管家”“知微贷”,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12.27亿元,居浙江省第三位;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打造“三同在线”民生服务平台,将“三同”奖励纳入“4151”计划专项政策,已兑付相关资金126万元;全市系统累计查处案件3168件,同比增长19.32%;罚没款3323.02万,同比增长61.62%……上半年,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面,绍兴取得了一定成效。
王黎萍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以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为第一视角,全力打造有便利感、有贴心感、有获得感的有感服务,无随意感、无任性感、无压迫感的无感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的无效扰动,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造活力,高质量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确保绍兴的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之路行稳致远。
(陈明珠 范乐韵)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赵钰 审核:彭宗璐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