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记者统计,8月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累计发布24条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增量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对已出台政策的再延续,包括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等。从执行期限看,多数税收政策将延至2027年底,确保优惠政策“不急退坡”。
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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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相关政策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政策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外,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意味着个人在2027年底前,可以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此前指出,该是一项优惠的计税方式,主要涉及年终奖类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有利于缓解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要来源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多项个税优惠政策获延期
当天,两部门还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8月以来已出台24条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记者统计,8月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累计发布24条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增量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对已出台政策的再延续,包括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延续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等。从执行期限看,多数税收政策将延至2027年底,确保优惠政策“不急退坡”。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在2023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曾指出,今年以来,财政部按照“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精准性针对性,着力纾解企业困难,提升政策效能。
魏岩还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在落实好今年已出台的多项政策基础上,针对形势的变化,加强政策储备,积极谋划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不断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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