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尚纬股份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失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梁晓明《关于违规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梁晓明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误算时间,两次操作交易时间间隔未满6个月,导致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公告,梁晓明于2021年8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600股,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于2021年12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7100股。两次操作交易时间间隔未满6个月,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尚纬股份称,经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梁晓明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失误操作导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
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梁晓明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方法计算,在本次交易过程中,2021年8月最低买入价格7.11元/股,2021年12月最高卖出价格9.66元/股,即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4080元。上述所得收益408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梁晓明已全数上交公司。(记者 杨成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