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浙江证监局连发8份监管公告,安信证券叶清文、戴铭川等两名保代两年内不得从事担任券商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安信证券在开展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安信证券7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包括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谈话在内的监管措施。
根据国投资本披露子公司安信证券数据显示,安信证券去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0.44亿元,同比下滑3.98%;净利润33.63亿元,同比微增3.24%。总体来看,安信证券去年业绩差强人意。
记者注意到,安信证券去年已有投行人员被罚。去年8月,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在东方日升发行可转债申请过程中,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及保荐人田士超、郭明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出具的承诺函不真实、不准确,与公司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未按要求报送会后事项文件,未对跨年后是否仍满足发行条件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
为此,深交所对安信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保代田士超、郭明新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
去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去年11月19日,证监会就《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了保荐人应合理使用第三方外聘机构,不得将法定职责予以外包,保荐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聘请第三方而减轻或免除。(记者 陈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