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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推进哈尔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相关机构,共同编制了《哈尔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让儿童友好成为打造“宜居幸福之都”的重要标志。
会上,哈尔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庆海介绍,近年来,哈尔滨市民政局聚焦精准保障、强化关爱服务,多措并举努力为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聚焦特殊儿童群体所急所盼,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明确每年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长。持续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2022年,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585元/人月,增幅达10%;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255元/人月,增幅达36.7%。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哈尔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处于东北地区四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二是扩大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工作体系。聚焦特殊儿童群体的现实需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到价格临时补贴和医疗救助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同等“助学工程”范围,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
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儿童工作网络。在乡镇(街道)设置304名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设置2930名儿童主任,实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覆盖。构建起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儿童工作网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动态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救助。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进一步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关爱保护机制,形成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打通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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