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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履行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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