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晦涩难懂成“天书”?保险示范条款化繁为简、降低复杂度
2021-12-20 10:25:42    北京商报

买了保险理赔难?有可能是条款没读懂在“作怪”,“保险条款如同天书”“投保容易、理赔难”曾成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时的一大痛点。由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近日对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在业内征求意见,拟定减少共性保险条款不必要的差异化表述,降低保险条款的复杂度。在直击保险术语晦涩难懂的同时,无形中也对保险营销员加强专业性、通俗解读保险条款“提了个醒”。

业内人士表示,三个示范条款旨在形成人身保险行业产品设计丰富、内容规范、格式统一、重点突出、简便易懂的保险条款格局,如果实施,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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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化繁为简

12月17日,保险业协会发布《定期寿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终身寿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提高产品条款的可读性、科学性和合规性。

“开局一张嘴,全靠人忽悠”,这句调侃之语暴露出,因保险合同宛如天书使得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窘境。消费者往往处于“字字认识,连起来看不懂”的尴尬局面。三个示范条款在减少共性保险条款不必要的差异化表述,降低保险条款的复杂度上下了“功夫”。

总体来看,三个示范条款中拟定的条款进一步归类,并按照合同构成、合同成立与生效、犹豫期、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等多条清晰的条款为顺序来“展开”。具体来看,三个示范条款中,第八条均为保险责任、第九条均为责任免除、第十条均为其他免责条款。

资深精算师徐昱琛表示,对于保险条款来说,整体来看,重中之重是“两个责任”“一个释义”。此次相关条款进行顺序一致,这样会使得大家看起来比较简单,包括对于业内人士看条款是比较有利的。

以《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举例,该示范条款第八条保险责任显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是意外伤残保险金,二是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意外伤残保险金方面,该示范条款的亮点进行了说明:“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1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

“保险产品的通俗化,包括标准化和简单化,对于消费者理解保险条款特别重要,从实践来看,采取举例子有可能是让保险消费者了解保险条款比较好的方式。”徐昱琛表示道。

意外伤残保险金条款里还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分为1级到10级,给付比例分别为100%到10%。

此外,三个示范条款中,第九条责任免除也采取了一样的格式,比如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数条,并且第十条紧接其他免责条款。

在徐昱琛看来,示范条款有利于增加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条款的信心和公信力。此外,以前保险公司会自夸“条款好”,如果示范条款落地,消费者即可甄别不合适、不合理的保险产品。

搭配“可视化讲解”效果更佳

“保险条款如同天书”“投保容易、理赔难”曾是消费者购买保险的诉苦心声。

内蒙古、福建两地的消费者均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有的保险条款太多且不易理解,存在弄不明白的情况;也有的情况是本想横向对比各家保险的异同,在心里有个“谱”,但因为重点不突出等原因,导致难于比较。

“事前看不懂,事后争议多”往往滋长出理赔纠纷。而上述两地的保险营销员亦表示,拒赔的客户中,有存在对条款“自以为”“误以为”而拒赔的情况。

显然,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易懂、重点突出具有必要性。“业内有声音表示,保险条款的标准化能够便于保险消费者在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做出选择。”徐昱琛表示,对消费者而言,他们的阅读和理解的成本也会比较低,能够更好地阅读和理解一家公司的产品,并且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对比起来也更方便。

徐昱琛还表示,从保险公司角度来说,保险条款通俗化、规范化可以降低保险产品的开发,包括撰写条款的成本,比如有了标准化条款的模板,保险公司即可调用标准化的条款去研发。此外,从第一条开始,包括第八条保险责任、第九条责任免除、第十条其他免责条款等,这些核心的责任写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事实上,监管部门也在力促保险合同“通俗化”。原保监会曾明确提出,为方便消费者比较、购买保险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行业能够从与消费者关系最紧密的人身保险产品入手,制定出示范性条款用以指导各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工作。

但在推广通俗化、易懂的保险条款规范时,业内人士认为存在一些挑战,比如保险公司为了将保险条款解释清楚,文字和内容的组织与运用上愈精细愈严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争议就愈少。然而事实是,精细严谨的保险条款,更增加了投保人的阅读难度。

这也就使得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提高保险条款讲解的重视程度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徐昱琛认为,首先,保险条款更严谨是合理的。其次,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增加可读性,这项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消费者增加保险产品专业度很难,所以很重要的还是要增加保险产品视频、音频在内的可视化讲解。比如保险公司总部可以推动保险条款可视化,通过分发到分支机构进行范围更广的宣传。再次,在保险条款可读性方面,要提高的是保险销售员的专业力,而不是通过靠拉关系,因为更具有专业性的保险销售员才可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业内人士也表示,保险公司除了对保险条款的普及和规范外,还应有效解决投保人对难以理解的保险条款的困惑。例如目前售后电话回访等措施,减少了每位投保人误买的概率,让其清楚地了解保险条款。(北京商报记者陈婷婷胡永新)

关键词: 保险示范条款 保险理赔 保险条款 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