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了!珠宝店开卖“金墩墩” 这个热度蹭不得
2022-02-23 09:16:21    厦门日报

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火遍全球,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热捧,甚至出现“一墩难求”。但部分商家利用奥林匹克标志从事不法经营行为,私自在蛋糕、工艺品等商品中使用“冰墩墩”形象,引发侵权。近日,海沧某珠宝店就因涉嫌未经授权,擅自销售“冰墩墩”标志黄金首饰,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这也是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首例涉嫌侵犯“冰墩墩”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

2月21日,海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某珠宝店进行突击检查。在柜台展示橱窗里,执法人员没有发现“冰墩墩”踪迹,而面对检查,店家也表现得一脸“无辜”,坚称“从未销售过相关产品”。

经过细心排查,执法人员终于在该店收银台下的柜子内,查获了两个黄金“冰墩墩”吊坠及相关销售单据。经核查,该珠宝店并非北京冬奥组委官方认定的供应商,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都属于本条例所指的奥林匹克标志”。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珠宝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冰墩墩”标志的黄金首饰,并对该店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酒类、纪念品、玩具等重点商品类别的检查力度。依托互联网技术,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相关】

哪些行为会侵犯

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记者 陈泥 通讯员 李立德 陈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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