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镇江全市法院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全力促进执行合同,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以优异的审判执行工作实绩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让法律“阳光”、服务“甘露”均匀播撒到企业成长的每一片沃土上。日前,该院荣获镇江市委市政府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
构建便捷高效诉讼服务体系
“镇江到贵阳来回跨越3000多公里,以前人是要过去的。实现跨域立案后,网络替人‘跑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真是太方便了!”2021年9月,京口区内某企业负责人拍手称“快”,并送来“心系群众办实事,跨域立案暖民心”的锦旗以表谢意。
为降低当事人异地诉讼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镇江法院立案条线大力推进跨域立案服务改革,设置“全域诉服”窗口、“跨域立案”窗口,为群众提供市域、省域、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跨域卷宗查阅、跨域领取诉讼文书等全域一站式通办诉讼服务。镇江地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全域诉服”改革试点法院。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跨域立案223件,其中作为管辖法院跨域立案147件。
于商事立案当事人而言,时间意味着效率。镇江全市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综合运用电子送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缩短立案、送达和财产保全时间,推进当日立案受理,切实温暖了当事人的心田。
记者了解到,镇江全市法院加大律服平台推广力度,联合镇江市司法局、镇江市律师协会积极面向广大律师推广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注册工作,引导全市律师注册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基本实现镇江在职律师全覆盖。镇江全市法院加大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积极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型化纠纷的主管部门,在全市法院设立了45个调解工作室(工作站),选聘70名专职调解员、23名兼职调解员,开展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分流商事纠纷26497件,诉前调解成功14650件,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54.37%。
“破”困局“产”生机
在江苏华晟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丹阳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具有较好前景,且前期效益相对稳定,于是果断裁定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督促指导其重整复产,最终该企业破茧重生。
高质量的破产审判能够盘活资源,推动企业“涅槃重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告诉记者,镇江法院对破产企业进行甄别处理,对资源较好的企业,尽量采用重整重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再生。握紧的拳头有力量。为破解破产财产处置变现难题,全市法院借力“府院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将待处置破产资产分类推送政府招商平台、建成规模达35亿元的“破产资产池”,通过政府平台对外招商引资实现以“破”招商、变废为宝的资产处置目标,镇江中院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和省法院推广。
2020年6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微信“@所有人镇江法院向您推荐优质破产资产,期待您的慧眼识宝”,内含约10分钟的视频短片详细介绍了江苏华通重工破产清算案,全方位介绍该企业的优质土地、厂房、设备,向全国投资者“抛出绣球”。不久,相关标的以1.6亿余元价格拍卖成交,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计1.8亿余元。如今,该企业被江苏德晴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接手后华丽转身,着力打造新能源产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在企业转型升级的道路上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2021年末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销售的目标。”企业负责人对未来发展满怀信心。
4600万!拍卖成交!2022年春节刚过,2月8日,镇江经开区法院受理的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就已成功拍卖3宗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迎来虎年“开门红”。据悉,此次破产拍卖共有四大疑难复杂问题,经开区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与新区管委会沟通交流,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监督指导,一一破解难题,助推4万多平方米工业用地“再获新生”。
陈敏介绍,镇江法院完善破产审判“9+2”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全覆盖,近5年来,运用清算方式推动华通重工等304家企业退出市场,运用重整、和解方式帮助汇丰公司等14家企业获得重生,清理债务213亿余元,盘活土地、厂房426万平方米。
信用修复让诚信发光
句容市某电气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是一家专业设备制造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导致债务纠纷,共涉及案件5件,涉案金额600多万元,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句容法院在失信企业排查时发现电气公司近两年来虽能正常运转,但因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投标扩大经营,限制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法院积极组织电气公司与债权人、其他担保人沟通协调,各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了近190万元的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解除对电气公司的失信人员名单,并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限制,法院依法对电气公司进行了信用修复,解开纠纷的死循环,既为被执行人修复了信用,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信用修复是引导失信主体向善守信,为减少或退出惩戒所实施的一种救济手段。适度运用信用修复手段,能够帮助企业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修复信用,跳出黑名单,并帮助企业健康运营。镇江中院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其列为一把手院长“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针对被纳入修复范围的失信企业,分类管理,精准施策。该市法院摸排了所涉及的终本案件19538件,按照企业经营现状分类制定了初步的修复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并初步梳理出“帮扶清单”“约束清单”和“退出清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2605家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退出占比61%,为镇江市城市信用综合评价排名从97位提升至全国31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外,为从源头上防范失信行为发生,立案前向当事人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避免产生不良征信记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预纳失、预限高通知。建立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对拟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企业,视情给予1-3个月履行宽限期。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行动开展以来,该市法院发布的失信企业名单数量同比降低了62.1%。
“全市法院要主动找准服务保障‘产能升级攻坚战’和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司法保护需求,为产业强市注入充沛司法动能,努力让法治成为现代化新镇江建设的核心竞争力!”2月16日,在该市法院院长会议上,镇江中院党组书记刘亚军发出动员令。通讯员 孙彩萍 常文金
江苏经济报记者 耿文博 见习记者 戴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