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厦门市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出台,方案对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以规划引导、市场主体、数字驱动、示范引领为核心,为我市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擘画发展蓝图。
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和厦门实际,对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围绕六个方面提出30项具体任务,重点突出3大特点,全面提升厦门消费中心城市龙头地位。到2025年,全市消费规模稳步提升、消费品质日益升级、消费模式创新发展、消费环境显著改善,我市将基本建成引领全省、辐射东南亚,具有厦门特色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首先,我市将围绕积极打造国际化地标商圈、培育区域化消费新中心、建设特色化消费文化街区、发展便民化新型社区商业等具体任务,打造更多区域特色国际消费新地标。如打造岛内东部新城区高端商业消费中心;加快打造岛外新城商业新地标建设;地铁上盖商业物业与轨道交通无缝衔接;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建设等。
其次,我市将构建多元融合消费资源聚集地,集聚优质市场主体、拓展优质商品供给渠道、培育本土制造品牌、增强老字号品牌竞争力,多维度发挥优势,扩大“厦门品牌”、老字号品牌影响力。
第三,培育引领创新消费潮流新高地。我市将围绕加快构筑时尚消费风向标、打造区域促消费平台、加快商业数字化转型、创新升级信息消费、繁荣发展夜间经济等具体工作做深做实,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引进更多国际高端艺术展览和保税拍卖、大力发展消费新模式等。
此外,我市将着力发展高质量服务消费供给体系,扩大文旅消费、会展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养老消费、家政消费和教育培训托幼消费;营造舒适友好国际消费新环境,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完善便捷高效交通网络,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市场消费环境;完善自由便利消费促进新机制,促进入境旅游消费、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免退税经济、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加大金融支持消费力度。(记者 沈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