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餐饮行业昨发布公约!最低消费不应设 收费标准要明示
2022-03-16 13:50:43    厦门日报

厚植行业自律之土,绽放绚丽文明之花。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给消费者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餐饮环境,在市商务局等部门指导下,厦门市餐饮行业发布了《餐饮企业诚信兴商、文明经营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围绕遵章守法规范经营、文明有序优化环境、安全生产尽职履责、诚信经营确保质量等十大重点内容发出倡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到“公约”中。

记者留意到,“公约”中特别提到,餐饮企业不应设置最低消费,对各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顾客须知等应予以明示。“公约”发出后,我市各大餐饮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履行公约各项内容,齐心协力营造厦门文明餐桌新风尚。

守法经营赢口碑

争做诚信好商家

筑牢守法遵规之基,营造健康有序的餐饮发展环境。“公约”倡议,厦门餐饮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本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定,争做诚信守法好商家,注重口碑效应。如不擅自使用其他企业的标记、商标、名称等,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损害其他企业形象;企业之间有经济纠纷、侵权或伤害行为时,通过协商、调解方式或经济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不采用任何方式、任何手段、在任何地方做有损于本行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等。

不搞恶性价格竞争

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文明传承是发展的基础。“公约”号召厦门餐饮行业业者,应自觉遵守《厦门市文明餐桌公约》《厦门会晤市民文明公约》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自律公约》等道德规范,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自觉履行行业的诚信自律义务。具体表现在,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各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顾客须知等应予以明示;建议科学合理消费,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鼓励、支持开展行业内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有序的竞争,提倡“合作+竞争”的精神;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相互诋毁或恶意破坏的竞争,不虚假打折、不低价倾销、不哄抬价格、不搞恶性价格竞争;拒售、拒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等。

健全诚信保证体系

严格服务质量管理

“公约”还倡议,业者要强化诚信意识,树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经营思想,建立健全诚信保证体系,文明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服务质量管理。具体为,不得利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掺杂、回扣、恶意削价、虚假宣传等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做好环境建设,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尊重消费者的消费权利,认真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兑现各项承诺。

想在前干在先做在实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公约”还特别针对安全生产提出号召,倡议餐饮企业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业者要“想在前”主动作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常态长效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干在先”防患于未然,主动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突出抓好燃气、消防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日积月累见到实效;要“做在实”攻坚克难,加快健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本报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饶  抗 林文坚)

关键词: 餐饮行业 最低消费 收费标准 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