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我国新增减税降费约1.1万亿元,中小微企业是最大受益者。这也是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赋能发展的主要举措。疫情尚未过去,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依然困难,减税降费就是输血赋能,让其渡过艰难期,激活造血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疏通市场供需循环毛细血管,稳预期增动力促增长保就业。截至2021年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54亿户,个体工商户1.03亿户,企业5100万户。5100万户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0%以上。因此,中小微企业堪称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就业、创新、民生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蓬勃发展,整个市场就有活力,宏观经济就有不竭动能,社会民生也就有了保障依托。让小微企业发展得更好,也能激发全社会创业创富创新的激情,不仅确保市场拥有强大的底层支持,也能形成百舸争流竞争有序的良性市场环境。保小微企业就能提振需求,让小微企业好好活下来就能优化供给,给小微企业减负就能增强预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基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具有普惠性而且还有针对性。一方面,公告明确了优惠税种——企业所得税,而且给出了优惠税率,算法简单,减税明确,程序简单,不仅为小微企业减了税负,也避免了小微企业因为税收优惠政策复杂而生的畏难情绪。另一方面,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执行年限,给小微企业提供了3年的优惠期限,凸显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真切关怀——扶上马还要送一程,3年减负对小微企业是难得的机遇期,足以让小微企业渡过艰难成长起来。
这是国家送给小微企业的第一波税收红包,下边还有好消息。按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6月底前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为确保政策落实,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做到及时退付、应退尽退。在此基础上,今后还将进一步消化存量,及时退还增量,以完善增值税制度。
除了减税“减法”,国家也给小微企业做好帮扶“加法”。2018—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约90亿元,推动中小企业双创升级。2021年,启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奖补资金,实现了“小巨人”企业全国覆盖。目前,已上市的“小巨人”企业是300余家,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和净利润平均增速超过25%,是全部上市公司均值的两倍左右。这意味着,通过财政支持,激活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覆盖全市场的创新“星星之火”,提升市场创新内涵,筑牢实体经济的科创基础。
除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始终在货币政策上给予小微企业特殊关照。每次货币政策调整释放的流动性,都会精准施策到小微企业上,以滴灌滋润的方式,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沉疴。
一边减负,同时赋能,小微企业只要活下来,就能给市场提供汩汩动能,破解市场面临的三重压力。今日小而微,未来也许就是巨无霸。(张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