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在4月20日召开的镇江市医疗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镇江市医保局推出一揽子惠民举措,诸多社会民生新课题有望破题求解。
2021年,镇江医保“蹄疾步稳”深化改革,持续发力改善民生,交出了一份厚重而温暖的高质量民生答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80.95万人,参保覆盖率98.5%以上,参保结构不断优化;全年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79.03亿元,总支出62.11亿元,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全市1703家定点医药机构、35861家企事业单位。
今年,镇江市医保部门将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和《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专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镇江市将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稳慎出台实施细则,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指导“镇江惠民保”落地惠民,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巩固全民参保成果。优化参保结构,积极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同时,确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720元。
精准打击欺诈骗保。上线镇江“定点药店智慧监管综合平台”,将智能监管范围进一步延伸,积极推广“实时监控”“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应用,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依托医保新信息系统,将“互联网+医药”纳入智能监控范围,更好守护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规范基金总额管理。在镇江市区1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省级试点,在全市有住院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深化招采,推动价格改革。促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组织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国家、省级、省际等各层级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时完成集采资金医保预付,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中选产品。提升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质效,提高网上采购率,实现医疗机构在省阳光采购平台线上公开交易、应采尽采。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控总量、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路径,适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做实医保精细化管理。加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管理,严格执行2021版药品目录,推进国谈药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落地,将新增国家谈判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把医疗机构使用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考核体系,提高医疗保障的可及性。
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在医保公共服务“不见面”办理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优“镇江智慧医保”平台服务功能,推动辖市将经办业务融入“镇江智慧医保”平台,加快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业务“全城通办”。
今年,镇江市医保部门还将进一步打造医保公共服务“一张网”,2022年底前,将省级“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扩增到11个,实现区以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同时,开展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郑一云 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