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特约评论员 熊锦秋
2021年底*ST邦讯披露了一则好消息,捐赠方将价值8132.07万元的能盾电子49%股权赠予公司孙公司,同时还披露了富泽瑞为能盾电子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宁邦鸿合出具的评估报告。然而,近日传出富泽瑞声称未出具过相关审计报告,宁邦鸿合称*ST邦讯存在欺诈骗取评估报告的情形。对此,4月21日北京证监局官网公布了对*ST邦讯采取责令公开说明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ST邦讯迅速对此作出公开说明,称谭欣庆向公司引荐了富泽瑞和宁邦鸿合,支付的审计费用和评估费用分别为2000元和5000元。为此,深交所又迅速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签字会计师和评估师是否实地前往能盾电子开展工作,公司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情形;补充说明是否对所约定的费用金额、对方的资质、工作质量及相关审计和评估报告的合法合规性等保持合理怀疑;补充说明认为不存在使用虚假报告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摆脱退市险境,有关主体或是豁免债务或是无偿捐赠资产,貌似充分体现了大公无私精神,但其中真实性存疑,比如捐赠资产的审计评估报告不实不准。事实上,4月19日,*ST邦讯发布公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受赠资产进行预披露,结论是对能盾电子评估价值无法认定。另据媒体报道,富泽瑞会计师事务所已于今年4月15日注销。
区区几千元中介费用,就可对价值上亿元的资产作出评估和审计,这明显低于通常的收费标准,甚至让人联想到街头巷尾张贴的制假广告所贩卖的假证。翻看*ST邦讯披露的能盾电子审计报告,其中盖有富泽瑞会计师事务所的大红公章,以及两位会计师的个人名章和签字,但富泽瑞对此予以否认,到底谁在说谎,很有必要搞清楚。
维系证券市场运行的就是信用、信任、信心,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如果上市公司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都能造假,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师个人名章都可伪造,或者上市公司随便找个街头办假证的就可以弄个假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那这个市场还有什么信用可言?投资者又如何敢进入这个市场投资?
有则改之无则预防,防止假证在证券市场流行,打击造假证、用假证的行为,具有无比重要性和紧迫性。
就此,笔者认为,一方面,证监部门要强化稽查执法,依法依规对造假证、用假证行为予以处罚;另一方面,《刑法》第280条规定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公安部门对相关案例要加大破案力度,司法部门可追究违法主体的刑事责任。
笔者进一步深入思考,认为当前的重大违法退市制度也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要将造假证、用假证的荒唐行为,明确单列进入退市情形,要强化震慑。
当前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包括三种子情形,一是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公司财务指标已实际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标准的;二是造假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和比例的;三是交易所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造假证、用假证行为,目前或可归为上述第三种子情形,从而予以强制退市,但其中有不确定性,毕竟需要交易所的酌情判断。
笔者认为,造假证、用假证等下三滥违法违规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信用会造成严重冲击,证券市场对此类行为应一票否决,建议将上市公司造假证、用假证行为,增列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凡证监部门认定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证、用假证行为,或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被司法部门刑事追责,即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