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药业(600211,SH)交出了一张营收、净利走向相悖的成绩单。报告期内,西藏药业营收同比增长超5成,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5成。造成这一反常的主要原因是西藏药业在报告期内计提了依姆多无形资产约4.58亿元的减值损失。
依姆多是西藏药业2016年向阿斯利康收购的一款心血管药物,有投资者质疑依姆多“过时”。被收购后,依姆多多年未完成业绩预测,但西藏药业仅在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资产减值。去年全国第五批集采中,依姆多落选,这一影响或将在未来为西藏药业“埋雷”。不仅如此,多年来,西藏药业既未完成依姆多国内上市许可转换,生产能力也不在自己手中。
西藏药业销售费用中的大部分,都通过推广服务费的形式支付给大股东康哲药业及其关联公司。作为西藏药业的控股股东,康哲药业还身兼上市公司两个主要品种——依姆多和新活素的独家代理商。多年来,西藏药业被质疑“穷了公司、富了代理商”。
针对上述问题,西藏药业方面于4月25日以邮件形式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行了回复,其中提到“正在准备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资料;新活素销量增长致推广费相应增加”等。
资产减值蚕食4.58亿利润 收购6年依姆多国内上市许可还未到手
西藏药业:正在准备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所需资料
2021年,西藏药业实现营业收入21.39亿元,同比增长5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亿元,同比下降50.03%。
营业收入增5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反跌5成,造成这一反常的主要原因是西藏药业在报告期内计提了约4.58亿元的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这笔无形资产形成于2016年的一次收购。彼时,西藏药业向跨国药企阿斯利康收购了冠心病治疗一线药物——依姆多(通用名: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交易金额为1.9亿美元。依姆多曾是阿斯利康的王牌药品,于1985年在欧洲上市。
图片来源:西藏药业官网截图
在减值报告中,西藏药业称,由于国外经济形势和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原境外原料药供应商生产线关闭,导致原材料供应受限。同时,随着国家《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场地变更政策的进一步落地,西藏药业为将依姆多上市许可转至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名下,对上市许可及生产转换计划作了相应调整,生产转换进度较此前预计有所延后。上述两方面原因共同导致公司储备的原料药库存无法满足依姆多中国市场2022年至2024年的需求量。
此外,依姆多在2021年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未中标,公司预计2025年国内市场供应稳定后能否重新中标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依姆多国内市场销量难以达到此前市场份额。
基于上述多方面原因,西藏药业预测依姆多未来销售量及销售收入将大幅下降,并对收购依姆多形成的无形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对此,西藏药业4月25日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上述减值前后,依姆多每年摊销金额由约900万美元下降到约400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西藏药业并非突然获知境外原料药供应商将关闭生产线。早在2021年5月,西藏药业在一则回复函中提到,“2020年,西藏药业依姆多原料药厂将关闭该原料药生产线,考虑到变更新原料药供应商需要一定时间的转换实验与报批步骤,我公司决定对原料药进行囤货以保证依姆多全球市场的稳定供应。经过与原料药厂协商,囤货下单的原料药将在原供应价基础上涨价2.5~3倍”。
虽然在2020年就获知原料药厂将关闭该原料药生产线,还曾高价囤货,但依姆多的生产为何仍受到了原料供应受限的影响?
对此,西藏药业表示,2020年,由于海外原料药供应商经营困难,公司对不同市场2021年~2022年市场需求所需原料药进行了备货。2021年下半年,原料药生产线未能保留,无法继续供应依姆多原料药,公司现有原料药备货量无法完全满足依姆多境内市场2022年~2024年需求量,因此未来预测期销售数量下降。
针对公司提到的第二点减值原因——上市许可转移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前期收购依姆多资产的重组草案显示,2016年5月1日后,上市许可(MA)转换预计3年左右,生产转换中国市场为3年,经协商一致可延长半年;海外市场时间为2年,经协商一致可延长1年。
但截至2021年年报披露时,西藏药业表示,依姆多资产相关上市许可(MA)转换涉及44个国家和地区,已完成MA转换工作的国家和地区为28个。在中国市场,公司正准备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所需资料。
生产转换方面,在已经获批转换生产的海外市场的18个国家和地区,西藏药业通过委托海外生产商Lab.ALCALA FARMA,S.L供货。而在尚未完成生产转换的市场,西藏药业采取的是直接向阿斯利康采购成品再销售的形式。
换言之,西藏药业的上市许可(MA)及生产许可转换不仅已超出预计时间,而且从阿斯利康手中收购该品种近6年,西藏药业手中既没有国内市场的上市许可,自身也不具备生产能力,而是采取外包形式进行生产。
对此,西藏药业4月25日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2016年收购依姆多重组草案中对依姆多上市许可、生产转换完成的时间进行了预计,并非承诺期。公司方面还称,由于生产转换和上市许可转换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审批制度和审批时间各不相同,同时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国家和地区审批时间延长。大陆市场则是由于公司对原上市许可及生产转换计划作了相应调整,生产转换进度较此前预计延后。
西藏药业在邮件回复中还称,公司正在准备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所需资料,尽快将依姆多上市许可持有人由阿斯利康变更至公司或子公司。而在生产转换完成前,将由原供货方阿斯利康继续供应,预计不会对市场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依姆多早被质疑“过时” 集采丢标或为未来“埋雷”
西藏药业:公司主要销售规格受影响较小
记者注意到,早在2018年,就有西藏药业投资者表示,历时数年收购还没完成,依姆多就已成过时的药,国内很多公司的缓释片早已经大卖,药品中标网信息显示基本没有省份采购依姆多。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依姆多被收购后的表现也印证了这种说法。在收购完成后的完整年份,依姆多除在2019年完成利润目标外,其他年份的收入和利润值均未达到预测值。此外,2017年至2019年,依姆多销售收入逐年下跌,从2019年起逐渐回升,但利润水平基本处于长期下行态势。
在多年业绩未达标的背景下,西藏药业除在2018年对依姆多无形资产进行过一次约0.57亿元的减值外,并没有其他减值动作,直到2021年才进行了第二次减值。
一位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因行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资产价值出现跌价等原因,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减值等手段来反映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无可厚非。但要避免上市公司将计提资产减值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在本应计提的年份不计提,或者在仅需小额计提的年份计提大额减值,如此,资产减值就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
在25日的回复邮件中,西藏药业提到,依姆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20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决定是否减值。
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在2018年、2021年对依姆多进行了减值。
在2021年5月的回复函中,西藏药业曾回复过为何在多个年份没有进行资产减值。公司解释的原因之一,是彼时国内外市场尚无新一代或可完全替换单硝酸异山梨酯的其他硝酸酯类或非硝酸酯类产品上市,或有新药处于临床前或临床研究阶段。公司还称,新药上市大概需要10至15年时间,且现阶段新药研发成本较高,假设有新药面世,为收回研发成本其定价相较单硝酸异山梨酯将更高。加之该药物适应症为慢性病,需长期用药,高价药在很大程度上无法取代定价较低的单硝酸异山梨酯。
西藏药业在回复函中仅比较了单硝酸异山梨酯与新药的价格,未把仿制药纳入其中。随着仿制药的大量上市,“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原本的价格优势被反转为劣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西藏药业收购依姆多的2016年,依姆多的专利已经过期。彼时适逢国内开启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手握原研药的跨国药企担心不能保持原研药的“超国民待遇”,纷纷选择卖掉专利到期的原研药,回笼资金减缓压力。
事实上,依姆多确实遭遇了来自仿制药的挑战。
根据IMS(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数据,2020年国内口服单硝酸异山梨酯总销售额为13.39亿元。欣康、依姆多、异乐定2020年市场销售份额占比分别为:68.11%、10.15%和6.89%,其余品牌的销售份额占比为14.85%。其中,欣康正是由鲁南制药旗下鲁南贝特生产的仿制药,依姆多和异乐定则为原研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米内网数据发现,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的国产批文共20条,国产生产厂家16家,国内申报厂家32家,竞争者众多。
图片来源:米内网截图
如果说收购依姆多时,西藏药业或许还曾希望通过引进原研药,进而在招投标中保持“原研药单独定价”的优势地位,但随之而来的集采彻底打破了这一幻想。
2021年第五批国家集采时,单硝酸异山梨酯被纳入第五批集采名单。其中,鲁南贝特、乐普药业及齐鲁制药的缓释片均中标,阿斯利康依姆多落选。
记者比较报价发现,鲁南贝特、乐普药业及齐鲁制药40mg单片的中标价分别为0.92元、0.96元和0.96元,而阿斯利康依姆多的60mg单片报价则为2.88元。换算下来,依姆多每mg的报价是仿制药的两倍。
按照区域,前述三家中标企业包揽了18个省份的集采份额。
公开信息显示,多省份在去年三四季度开始执行第五批集采结果,而西藏药业未披露依姆多各季度的销量,因此也无法看到各季度的销售变化。但可以看到,去年全年依姆多的销量及销售收入虽然同比微增,但利润出现了同比下滑。
今年,依姆多未中标的影响或将更详细地体现。2021年年报显示,西藏药业对依姆多无形资产计提了约4.58亿元的减值损失,测算其可回收金额为5800万美元(折合3.7亿元)。依姆多是否会继续蚕食西藏药业未来的利润还需要时间验证。
对于去年第五批集采丢标,西藏药业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公司考虑到依姆多原料药供应的不稳定性,在2021年第五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未中标。第五次国家集采范围中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类规格涉及30mg、40mg、50mg,公司依姆多在售规格为30mg和60mg两类,其中60mg为公司主要销售规格,且为国内独家规格,公司预计集采对依姆多60mg销售影响较小。
近3年超8成销售费用支付给大股东兼代理商
西藏药业:公司暂无自建销售团队计划
事实上,西藏药业收购依姆多还有另一重意义,即大股东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哲管理”)借道加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彼时,西藏药业的控股股东为康哲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中,康哲管理为港股上市公司康哲药业(00867,HK)100%控股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康哲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西藏药业38.10%股份。
为筹措收购依姆多的资金,2017年2月,西藏药业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定向发行不超过3545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35.02元/股,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12.41亿元,全部用于收购依姆多产品、品牌和相关资产。
康哲管理成为此次定增最大的认购方。发行结果显示,康哲管理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26.61%上升至37.57%,时任第二大股东华西药业的持股比例从21.62%下降至17.53%。公司实控人将由林刚、陈达彬变更为林刚。
这意味着,借由此次定增,康哲管理、康哲药业实控人林刚坐稳了西藏药业实控人之位。
彼时,华西药业与新凤凰城的股权争夺刚落幕不久,在这场股权争斗中,康哲管理受让新凤凰城的股份,从代理商上位大股东。而此次定增则被视为康哲管理加强对西藏药业的控制权。
对于西藏药业而言,康哲管理及康哲药业的身份有些特殊。其不仅仅是大股东,还曾是西藏药业三个主力药品——新活素(通用名:重组人脑利钠肽注射剂)、依姆多和诺迪康胶囊的代理商。在公司2021年的业绩中,这三大品种共贡献了超95%的营收。
截至目前,康哲药业下属公司仍负责新活素全球市场、依姆多中国市场的独家推广活动;并为诺迪康胶囊提供市场管理及商务服务(康哲药业对诺迪康的独家推广权于2019年终止)。
就是凭借这层代理商和大股东身份,康哲药业多年来帮控股孙公司卖药,也从中拿到了不菲的服务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自2008年以来,西藏药业自有产品毛利率超过70%,部分年份(如2020年、2021年)的毛利率甚至超过90%,但西藏药业的销售净利润率远远低于其销售毛利率,最高时超过30%,最低时在20%徘徊(2021年因为大幅减值影响利润,数据进行剔除)。
整理西藏药业历年财报数据可以发现,2008年至2021年,上市公司自有产品合计销售收入为92.36亿元,自有产品实现毛利77.17亿元,但同期合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只有18.24亿元。
高额的销售费用投入是公司利润被侵蚀的原因之一。在销售费用中占比最大的为市场费用,2021年,西藏药业的市场费用为11.38亿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98.56%;而2011年西藏药业的市场费用仅为1.17亿元。
2008年至2021年,西藏药业销售费用合计达51.47亿元。
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为11.55亿元,同比增长68.71%,高于收入增速;销售费用率达到54.0%,相比2020年提升4.15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最高值。在2021年的市场费用中,10.49亿元是支付给康哲药业下属公司的药品推广服务费,169.8万元是支付给康哲药业下属公司的药品商务服务费。近3年,在西藏药业的巨额销售费用中,有超过8成都以推广费的形式支付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Wind数据显示,西藏药业所属医药生物行业390家企业2020年合计取得营业收入1.99万亿元,产生销售费用2906.76亿元,平均销售费用率为14.62%。43家药企的销售费用超过营业收入的一半。
针对销售费用尤其是高昂的推广服务费,西藏药业方面解释称,2021年度公司委托康哲药业推广的产品在销售收入中占比大幅增长(2021年度,康哲药业负责独家推广的产品占西藏药业全年销售收入约90%,其中新活素占比为79%),故推广费用相应增加,销售费用占比也相应增加。
公司还表示,若自建销售团队,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公司目前也没有相关计划,与康哲药业推广服务的合作则是双方多年合作的延续。
独家品种新活素上市逾10年、日均学术会议仍高达150场
西藏药业:需持续开展不同领域、规模、主题的学术研讨会议
西藏药业主要产品推广费用近年来持续上升,占比逐年拉高。如此高的服务费是否合理?据西藏药业披露,推广费用比例、年度最低推广任务量和差额补偿机制均由公司和康哲药业进行约定。推广费用是按照约定的固定比例(金额)支付,康哲药业为推广产品组织的相关活动、费用支出及合规风险均由康哲药业承担。
其中,市场推广费用涵盖推广人员的人力成本、房租租金、差旅交通、通讯等,以及市场拓展、学术推广、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会议、临床研究各项活动费用。康哲药业开展的具体工作为:市场调研活动、组织学术会议、开展临床研究等。
以学术会议为例,在2021年5月的监管回复函中,西藏药业曾表示,“2020年,康哲药业围绕新活素产品举办的学术会议约5.5万场次,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会人数覆盖约64万人次;围绕依姆多举办学术会议近5000场次,参会人数超过5.5万人次”。
照此数据计算,仅是新活素的学术会议,康哲药业2020年每天举办场次约150场。依姆多的学术会议也达到日均约13场。
而即使是已经终止代理权的诺迪康,西藏药业也为康哲药业提供的市场管理及商务服务支付180万元/年的费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康哲药业2008年开始独家代理新活素时,新活素的推广服务费率为含税销售额的61%。此后几度调整,其中,新活素在2017年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乙类范围),产品价格较之前最低中标价格下降幅度约40%。但相应的推广服务费用率,只下降了一个百分点。2019年,新活素推广费比例进一步调整为54%,另拿出不超过销售额的1%奖励新开发医院。
在西藏药业董事长陈达彬看来,以前给康哲药业的高额服务费有“表示感谢”的成分。
早年间,陈达彬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了对康哲药业的感谢,并对“穷了公司富了代理商”的说法进行了澄清(《西藏药业董事会之争溯源 创始人陈达彬揭开四大谜团》)。他表示,新活素上市时是国家一类新药,市场上没有同类产品,需要专业的学术推广才能推动其销售,而“当时的西藏药业既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财力”。此外,当时康哲药业出钱出力帮助新活素完成了2000例的IV期临床试验,也让陈达彬“十分感激”。前述收购依姆多的定增中,陈达彬还让出实控人的身份,让康哲药业独坐实控人之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8年时,新活素或许还是一个需要大量学术推广才能拉动销售额的新药,但十多年过去了,市场还需要对新活素的普及性推广吗?同时,新活素作为由西藏药业独家生产的一类新药,目前在国内仍是独家药物,在无同类替代的背景下,新活素是否需要如此高昂的市场费用投入?
学术会议曾是医药企业带金销售的“重灾区”。2021年4月,财政部发布77家药企大查账结果,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的原因主要包括使用虚开发票、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等。其中,虚构业务事项集中在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方面。
有市场人士直言,药企的销售费用常以大额咨询费、会务费、学术活动会议等名目出现。这些费用的实际用途并不清晰。
在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复中,西藏药业方面也针对学术会议问题进行了回应。公司表示,新活素是自主研发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为保证产品在临床的正确使用,需要通过持续开展不同学术领域、不同规模、不同主题的学术研讨会议,帮助医生及专业人员从学术角度更深入更全面理解产品适应症和疗效,对其正确用药提供学术支持。
如西藏药业所言,新活素是公司的独家药物。在新活素上市时,西藏药业曾申请了五年的新药独家生产销售保护。目前,新活素的保护期已过。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及201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景峰医药(000908,SZ)及步长制药(603858,SH)核准签发了注射用重组人B型利钠肽(rhBNP)《药物临床试验批准》、“注射用重组人脑利钠肽”《临床试验通知书》。安信证券研报显示,景峰医药相关项目预计2023年申报生产,而步长制药的项目于2020年9月公告启动I期临床。
在竞争者涌入的情况下,新活素要维持增长是否需要更高的费用投入?
新冠mRNA疫苗代理变股权投资、唯一在研药物终止,下一个项目在哪里?
西藏药业:俄罗斯疫苗项目仍在推进中
新活素“到期”后,西藏药业开始寻找新的项目。
2020年6月,西藏药业瞄准了新冠疫苗。彼时,公司宣布向mRNA疫苗研发企业斯微生物支付新冠mRNA疫苗等三个产品的合作对价,获得三个品种的全球独家开发、注册及商业化权利等。
与新冠疫苗概念搭上关系后,西藏药业股价飙涨。西藏药业2020年5月22日报收于25.07元/股(前复权,下同),两个月后的8月4日公司股价盘中最高上摸181.22元/股。
然而在宣布这笔备受看好的交易后,西藏药业先是收到了监管机构的警示函,后者称西藏药业对斯微生物的投资无正式尽调报告,专利分析报告仅用时两天形成,且该分析报告称投资对象相关专利仅处于申请阶段或无法确认,并不支持公司的投资安排。
新冠疫苗后来的故事众所周知。不仅复星医药的mRNA疫苗迟迟未能获批,今年4月,石药集团、康希诺先后宣布获得临床试验批件,云顶新耀称与华润医药合作加速mRNA疫苗的开发和商业化。在此之前,还有沃森生物与苏州艾博合作的mRNA疫苗宣布进入III期临床。
而斯微生物的新冠mRNA疫苗在2021年传出I期临床试验结束的消息后,久无进展传出。今年4月,有消息称斯微生物的新冠mRNA迭代疫苗递交了临床试验申请。
在漫长的等待期里,西藏药业悄然改写了自己的新冠疫苗故事。去年8月,公司宣布将已支付给斯微生物的里程碑款7000万元转换成对斯微生物的股权投资。原合作协议下约定的疫苗独家权利,演变为了斯微生物3.35%的股权。
这一股权投资还为西藏药业2021年的业绩做出了贡献。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斯微生物上述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亿元。公司计算的依据是斯微生物完成C+轮融资后的估值60亿元,照此计算,西藏药业持有的股权增值到约2亿元。对照公司7000万元的投入,公允价值变动增加1.3亿元。
但记者注意到,这笔投资还有一项“隐性”损失。为生产新冠疫苗,西藏药业前期投入2.66亿元在上海市临港奉贤园区购买了厂房。公司曾在投资者交流平台表示,其中,约1.26亿元将用于mRNA疫苗生产线建设,其余则用于腺病毒疫苗生产线建设。与斯微的新冠mRNA疫苗合作终止后,该厂房的部分产能或面临闲置风险。
在瞄准新冠mRNA疫苗几个月后,西藏药业还将目光对准了俄罗斯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HUMAN VACCINE”公司的Sputnik-V vaccine(新冠肺炎腺病毒疫苗)。根据公司公告,双方约定在技术转移成功之后,西藏药业2021年将最少生产4000万人份(8000万支)的新冠肺炎腺病毒疫苗返销俄罗斯。
然而,近1年半之后,该技术的转移工作仍未完成。西藏药业2021年年报显示,该款疫苗由AD26-S和AD5-S两部分组成,AD26-S已通过俄方相关机构验证,AD5-S暂时未获通过。
目前,俄罗斯疫苗项目进展如何?西藏药业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公司与俄方相关机构正在就AD5-S的技术标准沟通协调。公司在上海市临港奉贤园区购买的厂房及合作方场地进行的腺病毒生产线建设已完成,正在与俄方相关机构开展认证工作。该生产线将来也可以开发、合作新型疫苗和生物制品,包括代工其他腺病毒疫苗。为了提高资产利用率,公司目前对国内的合作持开放态度,愿意与一切有意愿的企业展开合作。按照协议公司与俄罗斯HV公司的合作安排,首先是生产返销,第二步是在国内注册上市,目前该疫苗暂未启动国内注册相关工作。
不过,邮件回复也提示了风险,称上述工作的进展具有不确定性。
作为一家医药公司,西藏药业的研发投入一直略显吝啬。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为6085.7万元(同比增长715.86%),而同期公司销售费用达11.55亿元。
2021年研发费用同比大增的主要原因,则是西藏药业暂停了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受体拮抗剂(rhIL-1Ra)滴眼液项目,该项目所有支出全部费用化。
作为公司主要在研项目之一,今年3月,西藏药业公告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受体拮抗剂(rhIL-1Ra)滴眼液项目因试验结果不及预期,决定暂停该新药的临床试验及后续研发。
值得注意的是,该滴眼液项目是西藏药业为数不多的在研项目之一。停掉这一项目后,西藏药业剩下的在研项目还有红景天人工栽培研究项目和其他藏中药材人工栽培研究项目。今年2月,有投资者向西藏药业提问称,“红景天种植基地建成多年,目前是否已经投产?年产能有多少?”对此,西藏药业回复称,“目前红景天人工栽培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实现产业化。而红景天人工种植国际国内尚未有成功案例”。
对于西藏药业来说,找到下一个让业绩和股价齐飞的项目,或许迫在眉睫。
每经记者 陈星 每经编辑 张海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