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条联合通报: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令停业整顿,处22.5万元罚款,并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4.64万元罚款。该公司具体存在哪些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此,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对13家涉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累计超过250万元。
违反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今年3月16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滥用资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3月18日,他们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前往该公司所在地界首市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该公司部分检测报告无法提供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项目的分析原始记录;部分样品的离子色谱分析电子数据文件修改时间早于创建时间和分析时间;部分检测报告中,颗粒物项目检测使用的恒温恒湿称量系统中无相应电子记录等。
“该公司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主要是检测报告无相应原始记录支撑,无法溯源。”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在核查过程中,他们固定了相关证据材料,并现场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以完善证据链。
不仅如此,在核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26日被责令整改、应暂停出具报告期间,仍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安徽省皖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关规定,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处22.5万元罚款,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润其处4.64万元罚款。
联合监督抽查,严打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2018年,我省发布“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以来,我省已查处13家涉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机构,处罚金额累计超过250万元。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着环境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工作,并为政府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今年5月起,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联合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通过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打击,不仅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也能够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规范全省环境监测市场。”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