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民航业应对疫情冲击的防风险能力,加快民航业恢复发展,昨天,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从5月21日至7月20日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符合条件的国内客运航班给予补贴政策支持,设定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
通知提出,政策着眼于保障民航业常态化安全飞行基础投入,通过补贴政策鼓励航空公司达到保持航班稳定运行所需的最低飞行航班数量,即每日4500班。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时,即启动财政补贴机制。
补贴政策普惠公平,不区分规模、性质,所有执飞国内客运航班的国内运输航空公司均可申请。同时,补贴政策设定了纳入补贴范围的具体条件,包括每周内日均航班量未超过最低飞行航班数;每周每条航段平均客座率未超过75%;航班实际收入无法覆盖变动成本。本次补贴以“保变动成本”为主要目标,对航班实际收入扣减变动成本后的亏损额给予补贴,最高亏损额补贴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记者 潘福达)